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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党委政府业绩考核中增加“质量提升”指标

时间:2021-06-02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从2021年开始,重庆市在区县党委政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了“质量提升”指标,并设分值1分,彰显了重庆市委市政府对质量提升工作的高度重视。近日,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重庆市年度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不仅保留了质量工作的倒扣分制,还添加了正向加分的激励措施。

  据悉,重庆市把质量工作纳入2021年度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分值1分,主要考核产品质量合格率以及知名品牌增量和增速,采用功效系数法,实行正向加分。同时,还将“重大产品和服务质量事件”作为基础保障类指标,遵循“有事法则”,实行倒扣分制,每件次扣2分,最高可扣5分。

  质量工作出了问题要受惩罚,该制度已经实行多年。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负责人介绍,2012年,重庆市将质量工作首次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此后,重庆市在全面清理取消考核项目、大幅精简整合考核指标的大背景下,依然将质量工作纳入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将质量工作作为基础保障类指标,遵循“有事法则”,实行倒扣分制,最高可扣5分。从具体实践来看,通过质量考核这个抓手,有效推动了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质量监管,提升质量水平,推动了质量强市建设。

  据悉,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明确了推进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认定条件和激励政策,并在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3年开展了申报工作,有效形成了“区县积极申报、市局严格把关、市政府审定推荐”的工作格局,极大地推动了质量强市建设。

  目前,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正着力推动把质量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区县的督察激励。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6/t20210602_330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