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印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时间:2021-06-10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将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工作方面,《计划》明确提出,进一步优化完善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和“天津溯源”微信程序,逐步将非冷链进口食品纳入平台管理,做好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和数据上传。
在“一老一小”相关食品的安全监管方面,《计划》提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率要达到75%以上;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实现年度全覆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不低于生产企业总数的20%。
校园食品安全方面,《计划》强调,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以上。
餐饮服务企业管理方面,《计划》鼓励餐饮服务企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规范大众餐饮服务,实行外卖餐食封签,并提出将持续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随机查餐厅”活动,实行“红黑榜”公示制度。
监管治理和法规完善方面,《计划》明确,全年要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34万批次,达到5.3批次/千人;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国家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处置率均要达到100%;加快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立法进度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制定使用相关法规相关条款“处罚到人”的指导意见;针对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等问题,加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检方法研究制定工作,开展食品快检评价和验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6/t20210610_330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