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5期)
时间:2021-07-09 文章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等4类食品34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马鞍山、铜陵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合肥巢湖市文林诚百货超市销售、标称马鞍山市含山县林头汤记食品厂生产的步步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铜陵市铜官区苏杭时代超市(龙潭新村店)销售的、铜陵绿源大市场大马干杂批发部供应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58956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