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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

时间:2021-08-31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8月27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该局根据立案调查结果,建议深圳市人民政府责令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停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行为,消除相关后果。

  根据国办督查室通报情况和市场监管总局转办要求,2021年5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2年以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原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除交通运输部规定的泥头车悬挂的车辆号牌及驾驶员持有的驾驶证外,在深圳市营运的泥头车还需悬挂“档案号牌”来标识企业和车辆档案编号等信息,且驾驶员还需持有经深圳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协会(原深圳市自卸车协会)培训合格后发放的“备案合格证”。2018年7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没有现行法律法规及上位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安全检查事权下放至深圳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协会,并将该协会出具的车辆安全检查结果作为办理临时通行证的前置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认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向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深圳市人民政府责令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停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行为,废止或修改有关文件,消除相关后果,认真学习贯彻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加开放的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8/t20210831_334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