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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

时间:2021-10-11 文章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安徽商联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依据原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规定,我局对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年度)未申报年度报告的企业进行排查清理。经排查,当事人2019、2020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批准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办案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对企业年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委托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社会保障局和当事人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企业报税、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当事人是否在登记住所(场所)正常开展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查,当事人2019、2020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其登记的住所(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构成了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2021年9月28日,我局通过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发布拟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公告,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上述法定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规定,我局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其债权债务由股东组织清算,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1-63356318 

  特此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6126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