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时间:2021-10-11 文章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安徽商联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依据原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规定,我局对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个年度)未申报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或未办理纳税登记)的企业进行排查清理。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排查和对你公司报税、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以及对你公司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核查,现已查明你公司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你公司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吊销你公司营业执照,其债权债务由股东组织清算,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51-63356318
特此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6113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