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
时间:2021-11-05 文章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佚名
晋城市卫健委为提高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晋城市出台《晋城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晋城市卫生健康、网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两个阶段。一是9月至11月为集中行动阶段。主要内容为按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以信用评价为抓手,全面开展依法执业检查工作。二是12月为总结巩固阶段。主要内容为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工作任务主要分为四项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加强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加强投诉举报线索追踪、督办,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山西省和晋城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有关规定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医疗美容项目备案情况开展诊疗活动,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美容医疗机构未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相关问题将进行严肃查处。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sxdtl02/31328.h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