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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市场监管卫士”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1-11-17 文章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发〔2021〕57号)精神,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推荐工作。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初审反馈意见,拟正式推荐宿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3个单位为“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表彰对象,叶建德等6位同志为“全国市场监管卫士”个人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11 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省市场监管局人事教育处 0551-63356047、63356021(传真)。

  举报邮箱:rsc_ahgs@126.com

  举报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省市场监管局人事教育处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3个)

  宿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6名)

  叶建德  黄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周爱平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意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戴义洲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汪  凯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龙眠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罗  章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械使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6198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