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切实斩断非法捕捞长江渔获物市场销售产业链
时间:2020-12-01 文章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近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在市场上已经难觅踪影。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9月以来“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同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从典型案例看,其中多数是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案件,以及部分渔获物“无合法来源案”。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发布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渔获物及其水产品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司市场稽查专员介绍,市场监管总局专门成立“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食品监管组,负责组织指导地方结合餐饮环节特点开展检查。
发布餐饮环节负面行为清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明确要求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
突出餐饮环节工作重点、强化餐饮环节问题排查。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餐饮单位,尤其是长江流域周边农家乐等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文件,确保原料可追溯。线上监测网络订餐平台涉及“野生动物”“长江禁捕渔获物”的菜品信息。对检查中发现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或者来源不明水产品的,监督餐饮单位立即停止经营,并依法依规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