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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工作亮点展示(5):“一体两翼”破壁垒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12-20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佚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适应新时期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借外力”,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内力”,“双翼”驱动助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亮点一:构建新时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

  即将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流失,乡村医疗队伍存在较大缺口”的问题,建立健全适应新时期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一是要求各地按标准落实编制核定,并实行动态管理,重点补充空编,利用2-3年时间集中补充基层亟需紧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编制使用率。二是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允许”的重要指示,实行专门绩效激励制度。改革医共体内医保资金支付方式,利用结余资金加强基层人才激励。三是从人员准入条件上,优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条件。从基层人员职称评定上,继续实施乡镇版副高职称评定等倾斜政策。从待遇补助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骨干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四是通过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乡镇卫生院特岗招聘、“三支一扶”支医、基层返聘退休医师、开展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和中医民族医师承培养等保障基层医务人员素质提升。五是全面推行“乡聘村用”,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收入水平,健全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基层网底队伍稳定。

  亮点二:通过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借外力”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力抓手,是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我委通过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借外力”,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一是在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基层卫生综合业务培训班,针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建设进行了工作部署和政策培训,加快39个试点县(市、区)建设工作。二是联合自治区医保局到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调研,争取出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进一步推进试点县建设。三是组织各试点县(市、区)开展2020年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数据监测工作,及时分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和成效。通过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化资源配置,重塑管理体制,深化医防融合,试点县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其中,恭城县2021年入选由人民网主办的“2020~2021全国紧密型医共体典型案例”;上林县和恭城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入选《全国首部医共体建设50个典型案例》一书;鹿寨县和恭城县被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列为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全民健康覆盖地方试点县,成为中国-世界卫生组织2020-2021双年度合作在全国所选6个试点县中的2个。同时,还有一批试点县如临桂区、象州县、武宣县等,建设模式也得到了中国医院协会医共体分会的高度认可。下一步,我委将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制度和药品管理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亮点三: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内力”

  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重大举措。我委通过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内力”,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2021年,我委共举办了1期“优质服务基层行”政策培训班、1期现场会和1期市级专家培训班,多次到上林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容县、凌云县、西林县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调研,并组织专家组到柳州市、桂林市和贺州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现场一致性评价工作,多措并举,大幅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职工满意度和群众满意度。2021年9月和11月,分别组织了2次自评为推荐标准机构的复核,共复核14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83个通过推荐标准,包括2019年和2020年已通过推荐标准的5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前全区通过推荐标准的机构为137个。经各市复核,目前通过基本标准的机构为167个。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设置、院容院貌、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都得到了明显提升,如博白县为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三年来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设备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5亿多元,共建设项目122个,新建、扩建业务大楼53栋,建成中医馆25家,数字化接种门诊11个,发热门诊9家,为各镇卫生院增添了CT、彩超、生化分析仪、DR、救护车、公卫移动体检车等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不断改善就医环境,着力打造有技术、有质量、有温度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提供舒适、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容县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10个达到推荐标准,5个达到基本标准;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有12家,其中,3000万元以上的有7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获得全面提升。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ztbd_49627/sszt/jxkp/t109728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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