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财政部负责人详解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情况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国新办日前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自1999年开始实施以来,目前累计发放助学贷款3000多亿元,共资助1500多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2010年以来,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金额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增长12.7%。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378亿元,资助学生506万人次。
国家助学贷款提额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在我国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是普通高校学生获得资助的重要渠道。为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完善。
其中,在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方面,本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则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
这些调整背后有哪些考虑?
“助学贷款额度提高是为了进一步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欧文汉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化,以及教学方式的改革,部分高校适当调整了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大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有所提高,部分学生贷款需求较为迫切。
同时,4000元贷款额度标准的确定,则综合考虑了学生贷款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欧文汉说,在政策调整时,财政部门通过详细测算贷款额度增加带来的财政增支、降低风险补偿金比例形成的财政减支,以及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最终研究确定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
“扩大国家助学贷款的使用范围,主要是考虑到贷款额度提高后,学生交完学费和住宿费,还会有部分剩余额度,《通知》明确规定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这有利于明晰政策,也便于执行。”欧文汉说。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贷款额增加,还款会不会受到影响?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会不会上升?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回应称,反复测算结果显示,学生的还款压力变化不大,不会因为贷款额度的增加而导致贷款不良率的大幅度上升。首先,学生毕业后有5年的还本宽限期,学生在这5年内只需要付息,不需要还本,对还款有压力的学生来说,可以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其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最长可以达到22年,极大地减轻了学生每年的还款压力。以本科生为例,每人每年最多可以贷款12000元,按15年还款来计算,相较于政策调整前8000元的贷款额度,其需要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每个月只增加了120元左右。
“随着我国信用体系的快速发展、个人征信体系不断完善,公民的信用意识普遍增强了,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群体,还款的自动性、自觉性、积极性都在不断提高。”黄家玉表示,此外,学校也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承办银行也在强化贷款的管理,因此,助学贷款不良率不会因为此次贷款额度的提高而大幅上升。
政策调整不会增加地方财政负担
降低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加强风险补偿金管理也是本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出的重要调整之一。
欧文汉表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于2004年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则于2007年开始试点,2008年全面推开。这一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贯彻了“风险分担”原则,有利于降低银行因贷款违约造成的损失,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近年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健全,助学贷款不良率明显降低,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支出持续下降。”欧文汉介绍,根据测算,将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比例调低至5%,就可以基本覆盖违约风险等成本。
降低风险补偿金比例后,并不会影响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运营,更不会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获得助学贷款。
欧文汉强调,首先,设定5%的风险补偿金比例,不仅充分考虑了助学贷款违约风险等成本,还给予了一定的风险容忍度。同时,按照《通知》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损失超过风险补偿金的,超出部分由承办银行承担。此外,对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新政策也作了充分考虑。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风险补偿金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财政部门商量确定,留出灵活调整的空间。
在回答记者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财政贴息和部分风险补偿金央地财政分担情况的提问时,欧文汉表示,这一情况需要根据学校隶属关系、学生生源地等因素分两种情况讨论。
其中,第一种情况是中央高校学生贷款产生的贴息,以及应由财政承担的风险补偿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第二种情况为地方高校学生贷款产生的相关费用分担,具体又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校园地助学贷款,其产生的贴息和应由财政承担的风险补偿金由地方财政承担;第二类为本省就读的学生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产生的贴息由地方财政承担,所需风险补偿金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第三类为跨省就读学生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产生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总体计算下来,对于生源地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这两种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大约是各占一半。”欧文汉说。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后,会不会增加地方财政的负担?欧文汉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我们测算,此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调整,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影响并不大。虽然贷款额度提高会相应扩大贷款规模,增加地方财政承担的贴息,但同时生源地风险补偿金比例也做了相应调减,因此,由地方财政承担的这部分资金支出也会相应减少。”欧文汉强调,这样一增一减,全国算总账,基本可以对冲,地方财政支出不会有大的增加。
建立“奖、贷、助、勤、补、免”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
近年来,中央财政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实现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2012—202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投入28.88万亿元,年均增幅8%,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连续9年保持在4%以上,有力推动了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除了加大投入力度,财政部还会同教育部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从制度上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为人民群众接受教育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
其中,在高等教育阶段,目前我国已形成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奖、贷、助、勤、补、免”全方位资助体系。
欧文汉介绍,所谓奖,就是设立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等;所谓贷,就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等;所谓助,就是通过设立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年3300元;所谓勤,就是帮助学有余力的学生,通过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所谓补,就是大学向具备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主要包括短期生活费补助、交通费补助等;所谓免,就是给具备一定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比如服兵役的大学生、公费师范生都可以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这一系列政策多年实施下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实现了全面资助、全程帮扶、多方参与、精准实施。”欧文汉说。
据悉,2020年,全国各项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学生3678万人次,资助资金124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653亿元,占52.5%。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说,入学前可以申请高校绿色通道、新生入学资助等,入学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参与勤工助学等,成绩优秀的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实现了全链条无缝帮扶。
除了政府、学校资助项目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也可以捐资助学,构建起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
记者 张思楠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jingshidian/zgcjb/202109/t20210916_37534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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