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气象观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财资〔2021〕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气象局: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加强和规范气象观测站仪器设备配置管理,完善气象系统气象观测职能与气象观测仪器设备功能相匹配机制,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财资〔2018〕98号),我们制定了《气象观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气象观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财政部 中国气象局
2021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zcgls.mof.gov.cn/zhengcefabu/202111/t20211109_376449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