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统筹资金落实保障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见实效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1年11月24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广东省财政厅立足岗位职责加强统筹谋划,高质量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指导各地市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因地制宜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促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落地见效。
一、突出“谋”,实现全省资金保障“一盘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面广、实施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广东省财政厅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将有限的资金聚焦到解决人民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问题上,明确财政资金优先解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建设项目,包括老旧小区水电路气改造、外墙修缮及有条件的电梯加装等。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做好市县可承受能力评估的前提下,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以事后考核奖补的原则安排省级奖补资金,压实市县主体责任,促进各级落实好资金保障。全省各级财政投入有力保障了工作推进,2021年全省投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近百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21.92亿元,较上年增长69%。
二、突出“统”,加快实现筹资多元化。广东省财政厅指导各地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资助推改造工作。一是引入企业出资。鼓励地市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如广州市永庆坊微改造项目引入社会资金1亿元进行运营,以产业开发为主导修缮老旧房屋,提升片区环境品质,激发老片区新活力,形成改造老旧小区面貌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二是吸引居民出资。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由居民自主勾选改造清单等方式,充分发挥居民自主性,提升居民出资意愿,合理确定出资比例,从“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建立起“共同缔造”长效机制。如广州市成立“共同缔造”工作坊,开展“社区事街坊做”活动,号召居民为社区活动出谋划策、集思广益,近三年累计引导居民出资49亿元。
三、突出“推”,助力改造项目迅速实施。在统筹做好资金保障的同时,以发挥资金效益、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实施。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如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苑老旧小区试点改造项目,建立临时党支部主动召集党员、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位代表意见,号召党员做好“八带头”,逐步解决居民经营商铺“开墙打洞”、违建堵塞应急救援通道等难题。二是强化项目储备,做到“项目等钱”。广东省财政厅督促引导主管部门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共同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期谋划和项目储备,科学编制改造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务求做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改造一批”,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四、突出“干”,老旧小区改造试点见实效。率先在广州、佛山、梅州和江门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试点,逐步探索建立工作统筹协调、项目生成和推进等“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造模式,通过微改造、“三线下地”和保留传统建筑风貌,形成一批如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一社区的典型案例。桂一社区的改造提升从居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结合社区实际逐步推进“十个一”升级改造工程,重点聚焦社区公共环境和三线整治、雨污分流等问题,改造后的社区焕然一新,大大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xinwenlianbo/guangdongcaizhengxinxilianbo/202111/t20211119_37671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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