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合肥市政府购买服务质量的思考与建议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1年12月30日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政府购买服务既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重要内容。
一、合肥市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
一是体系相对完善。合肥市是全国较早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探索的城市之一。2013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全市社会服务“1+4”政策体系初步建立。2019年,合肥市制订《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政府购买服务成为推动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重要支撑。2020年,出台《合肥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全面对接财政部新一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改革。2021年印发《合肥市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切实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注重典型示范。在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过程中,合肥市坚持从重点项目入手,以居家养老为契入点,先后在残疾人保障、公共卫生、环境监察等多个领域进行探索试点。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引入第三方保险机构、实施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2018年成为首批全国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城市。据统计,2014—2020年全市实施购买服务项目达3921个。
三是强化整体推进。成立了市级政府购买服务联席会,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成员单位涵盖11个部门及13个县(市)区,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坚持在社会服务平台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中多点发力,全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从“十三五”初期的3822家增加到2020年的5186家,持证社工人员5769人,约占全省持证社工人员的35%,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比例为1.5‰。
四是投入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市购买服务资金规模稳步增长,累计投入121.40亿元。其中,市本级26.05亿元,县(市)区95.35亿元。截至2020年末,全市购买服务投入较“十三五”之初增加7.44亿元,增长46.5%。投入400万元,在全省率先创新设立市社会服务基金会。兑现社会组织建设资金4206万元、社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3555万元,先后建成平台中心2个、社会服务中心36个、社会服务站318个。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领域购买服务存在泛化现象。“应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在实践中边界不清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部门借购买服务名义将应由部门直接履职的事务外包出去,如购买部门内部的年度规划、方案设计、调研报告撰写、内部审查、档案管理、月报年报统计等服务,转嫁政府职责。
二是编制管理与预算管理未能形成合力。长期以来,全能型政府理念扎根于社会治理全过程。面对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职能部门首先是要求增设机构、扩充编制和人员,其次是以编外用人和设置公益性岗位方式养人办事。目前,总量控制下的编制管理并没有定岗到人,在编制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未能建立高效沟通机制前提下,极易产生既花钱办事又花钱养人的政策风险。
三是社会组织难以承接市场需求。截至2019年底,全市登记的5186个社会组织中,社会团体210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079个、非公募基金会5个。按最大口径统计,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6.48个。而早在2010年,法国每万人拥有110个社会组织,日本97个,美国57个,新加坡14.5个,巴西13个。
四是事业单位服务外包较多。从实际情况看,不少公益类单位出现了大量外包事务,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务,成为行政主管部门的转包代理商和隐形购买主体。
三、提升购买服务质量的若干思考
一是探索绩效评价。出台全市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将重点放在绩效目标设定环节,明确服务数量、质量、时效三个核心要素,着力解决预算编制前需求调查不充分问题。跳出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为重点的绩效评价,探索部门购买服务综合性评价,形成一整套较为科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覆盖购买部门政策执行、制度建设、管理规范、监督验收等全过程。
二是构建监管体系。坚持分类施策,健全完善部门监管问责机制,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管渠道,充分利用好网络监管手段,丰富监管形式。更加注重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作用发挥,逐步培养一批熟悉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到购买服务监管中来。
三是发挥目录作用。强化指导性目录刚性作用,对不在目录内的项目严格禁止购买。优化完善联合审查机制,发挥好编制管理部门作用。在预算编制环节,夯实部门购买服务项目事前论证,防范各类非职责范围内或应由部门直接履职事项纳入购买服务预算。
四是控制服务成本。探索建立成本控制指导价,从会展、培训、宣传、主题活动等项目入手,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场调查,参照市场用工指导价,在明确服务数量基础上,以人员工资成本为核心,建立分类分档的成本控制指导价。
五是落实改革事项。深入研究事业单位特别是公益二类单位“拨改买”的有效方式,防止简单的将财政拨款改为直接委托购买,妥善处理好集中支付与收支两条线管理存在的矛盾。针对当前日益增多的服务类外包现象,在编制管理中做到定编定岗到人,更好地发挥事业单位编制资源效用。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xinwenlianbo/anhuicaizhengxinxilianbo/202112/t20211230_37793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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