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铜川市财政局建章立制规范审查顺利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铜川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强化思想认识,推动建立健全市财政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紧盯新增出台的财政政策,不断推进财政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一、建章立制,加快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为规范财政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铜川市财政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坚持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坚持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通过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宣传培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局党组(扩大)会和局务会等多种途径、形式,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逐步提高广大财政系统干部公平竞争审查的意识和能力,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出台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财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步伐加快。
三、规范审查,释放公平竞争审查效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涉及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局税政法规科进行复审备案。从2020年出台的增量政策措施来看,铜川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4项政策措施,均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意见。从2020年政策措施清理情况来看,共清理牵头或联合出台存量政策4项,其中1项到期废止,3项政策措施保留执行。
四、精心筹备,接受第三方全面评估。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四厅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状况的评估安排,西安交通大学作为第三方评估方,对全局公平竞争工作部署落实、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制度实施成效和制度统筹优化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得到了评估组的充分肯定。铜川市财政局将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为契机,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面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顺利实施。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xinwenlianbo/shan3xicaizhengxinxilianbo/202111/t20211119_376729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