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大社区养老驿站补贴力度 助推就近精准养老
时间:2022-01-19 文章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中国新闻网2021-12-29
中新网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杜燕)为促进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北京优化驿站运营补贴方式,养老驿站将获“基础补贴”。其中,城区驿站按照实际签约服务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农村驿站实际签约服务对象少于80人的,每家每月给予1.4万元补贴;超过80人的,按照实际签约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该局会同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医保局五部门修订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补贴方式大变化,补贴力度不断加大
《扶持办法》优化了驿站运营补贴方式,养老驿站将获“基础补贴”。综合考虑驿站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提供情况及运营成本,给予驿站基础补贴。城区驿站按照实际签约服务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农村驿站实际签约服务对象少于80人的,每家每月给予1.4万元补贴;超过80人的,按照实际签约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
二星级以上驿站还将额外获得“星级补贴”,二星级驿站每家每月再增加2000元补贴;三星级及以上驿站每家每月再增加3000元补贴。
养老驿站开展托老服务还可享受托养补贴。连锁运营的驿站每新增1家,还给予连锁运营补贴,补贴分三年发放到位,运营满一年、两年、三年,分别按照1万元、1万元、3万元予以发放。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扶持办法》的修订是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提升了驿站运营扶持的力度。只要驿站服务好责任片区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做好“雪中送炭”的事就能“活下去”。在此基础上,如果能再结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开展市场化服务做到“锦上添花”,驿站就能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驿站公益属性,提供好基本养老服务
北京市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00余家。为适应新时期养老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扶持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驿站的公益属性——养老驿站必须重点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在完成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可提供市场化的养老服务。
由驿站承接的基本养老服务包括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四项内容。
负责人表示,对于以上服务,各区根据驿站实际服务情况,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对于服务内容的监管,各区将制定细则给予明确,如北京的习俗,老年人正月里不习惯或者不愿意理发,这就需要结合实际进行的服务内容给驿站发放补贴。
首次在市级层面明确驿站服务清单
驿站组织提供的服务分为三部分,四项基本养老服务属于政府购买的服务,老年人不付费;普惠型养老服务由老年人付费,运营商低偿服务,主要包括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服务;市场服务清单面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老年人付费,驿站只要不违反《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十个严禁”的服务行为,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均可明码标价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负责人表示,要重点强调的是,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主业是养老服务,主要对象是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绝不可本末倒置,鸠占鹊巢。
负责人指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养老顾问和呼叫服务是由政府购买服务面对全市所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当中的巡视探访和个人清洁是由政府购买服务,面对城乡特困家庭老年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其他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其他家庭中的轻度、中度失能老年人享受这两项服务不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的。
负责人强调,新修订的《扶持办法》规定驿站应同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谁可以享受服务”“可以享受哪些服务”“谁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方可享受驿站运营基础补贴。
据悉,截至目前,北京市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26万。
原文链接:http://czj.beijing.gov.cn/zwxx/czyw/202112/t20211230_2578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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