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发布财政“八五”普法规划
时间:2022-01-19 文章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近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天津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今后五年财政普法工作明确了方向。
《规划》明确了财政普法的主要目标、工作原则、普法重点内容、普法对象、普法方式、组织保障等内容,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突出“专业性”,普法侧重财政法律。修订完善财政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预算法及实施条例、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为财政普法的重点,细化了普法对象及普法责任主体。二是突出“全过程”,普法贯穿财政管理。注重在财政政策制定、政策解读中普法,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新闻宣传等扩大社会参与度,提升公众知晓度;注重在执法程序中普法,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注重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财政管理中普法,使预算管理成为向预算单位讲解财政法律的全过程。三是突出“新途径”,普法创新方式方法。收集发布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财政执法案例,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注重短视频运用,鼓励引导财政干部和社会公众制作财政普法原创作品。利用现有场地、公共空间,建设法治“微景观”,积极创建1-2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财政法治文化建设。四是突出“全动员”,普法借助各方力量。发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自律作用,加强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促进行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积极与市会计学会、市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财经院校等合作,调动法学专家、法律服务人员、院校师生等各方力量参与财政普法。探索建立财政普法讲师团,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财政法律人才在财政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形成财政普法合力。
《规划》的发布,进一步促进普法工作融入财政管理、服务等全过程各方面,将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素养,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cz.tj.gov.cn/xwdt/gzdt/202112/t20211228_5762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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