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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四个方面”严格预算执行监管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刚性执行年初财政批复的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分类科目和金额执行支出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严禁窜用、混用预算项目和经济分类科目。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调度和监管,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基本支出按序时进度支付,严格按照工资福利开支标准、各类社保和公积金核定数核拨相关支出,不得擅自提高支出标准;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资金,主管部门要对项目支出尽早谋划、尽快实施,合法合规形成实际支出。

  

  三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事业,严格规范和控制公务活动经费开支。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会议、培训等一般性支出。对绩效评价为低效无效以及政策实施环境改变的项目,及时调整支出用于其他急需、重要的领域。对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按程序收回国库统筹管理。

  

  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增强预算绩效管理部门主体责任意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纠偏,对部门整体支出和所有二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2/7/12/art_39211_4027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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