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调研组赴百色、北海开展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调研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2022年5月24—27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调研组先后赴百色市、北海市、平果市、合浦县开展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调研。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一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兰志才参加联合调研活动。
联合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检察院办案用房、基层法庭和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等情况,并通过座谈听取了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法院、检察院开展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同时还就推进改革工作涉及的基数上划、人员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债务管理、资产清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相关改革政策给予了积极回应,现场答疑解惑,形成加快改革工作共识。
在座谈会上,刘一原副厅长充分肯定了百色市、北海市财政部门在推进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对百色市、北海市财政部门下一步加快推进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2022年是改革全面铺开的第一年,全区各级财政、法院、检察院作为承担落实具体改革任务的主要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履行好财政职能,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同级党委政法委,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为下一步全区按中央和自治区要求推进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夯实基础,提供好的做法和经验。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做好上划经费后保障工作。各设区市财政局、检察院要通力合作,加强与各县(市、区)财政局、法院、检察院的对接,全面准确核算,保证法院、检察院上划基数的完整性,在预算执行过程要做到试点地区法院、检察院上划改革后经费保障水平不低于改革前标准,确保法院、检察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按照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优化支出结构,充分统筹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与地方资金(含县级上划资金),保障好改革所需必要经费。
三是要进一步注重协同配合,形成推进试点工作强大合力。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由同级党委政法委牵头推进,对全区改革进展作统一部署和总体把握。市、县财政部门要吃透自治区相关改革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切实加强与市法院、检察院、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及时会商,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合力,推动落实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在合浦县实地调研检察院办案用房建设
在百色市财政局召开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座谈会
在平果市调研检察院“两房”建设
编辑:蒋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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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czt.gxzf.gov.cn/xwdt/tpxw/t119802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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