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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我区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9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18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72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依照财政部下达的上述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对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年初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了调整,编制了本方案。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财政部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90亿元,包含政府外贷额度27.76亿元,以及可用于发行新增政府债券的额度1062.24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额度290.24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772亿元)。

  (一)政府外贷额度27.76亿元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债务外贷额度为27.76亿元,其中:国际金融组织贷款23.71亿元、外国政府贷款4.05亿元。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外贷项目额度的通知》(财国合〔2021〕25号)所列项目,自治区本级留用2.39亿元、转贷市县25.37亿元。

  (二)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062.24亿元安排使用情况。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支持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其中:专项债券要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不得安排用于租赁性住房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一般房地产项目以及产业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同时,财政部明确各地要采取措施,切实用好新增政府债券,适当放宽发行时间限制,合理把握债券发行节奏。

  根据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债务风险状况、项目储备情况及项目建设需求等因素综合测算,建议自治区本级留用468.85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220.85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48亿元;建议转贷市县593.38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69.38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524亿元。

  我区高度重视工业振兴投入,在2021年初已经足额保障安排相关经费预算的基础上,此次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工业园区项目303.5亿元,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极大地缓解了工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筹资难问题。

  二、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汇总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8亿元。

  在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中增加“债务收入—一般债务收入”318亿元,反映自治区发行的2021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和财政部转贷的政府外贷收入,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90.24亿元,列“10504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科目;财政部转贷我区的向外国政府借款4.05亿元,列“105040102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收入”科目;财政部转贷我区的向国际组织借款23.71亿元,列“105040103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科目。

  2.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8亿元。

  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8亿元,其中:增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67亿元,增加自治区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46.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7.88亿元,增加转贷各市县支出94.75亿元。

  (1)增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67亿元。

  一是安排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20亿元,列“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

  二是安排交通领域项目建设资金35.65亿元,其中:南宁机场货站二期项目资金0.3亿元,列“2140304机场建设”科目;高速公路项目资金17.5亿元、“四建一通”项目补助资金14.85亿元、普通国省道路网建设项目资金3亿元,列“2140104公路建设”科目。

  三是安排教育项目资金9.5亿元,其中: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项目资金2.32亿元(0.32亿元列“2050203初中教育”科目、0.5亿元列“2050205高等教育”科目、1.5亿元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科目);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聚集区建设项目2.5亿元(1.56亿元列“2050205高等教育”科目、0.94亿元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科目);教育发展资金(一流学科建设资金)项目1.5亿元、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项目资金0.17亿元、广西医科大学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项目资金0.52亿元、广西民族大学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0.72亿元,列“2050205高等教育”科目;广西机电工业学校扶绥校区一期、二期建设项目资金0.45亿元,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科目;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学生宿舍楼项目资金0.25亿元,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科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托育分园项目0.07亿元,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百色干部学院项目建设资金1亿元,列“2050802干部教育”科目。

  四是安排文化和体育项目资金5.74亿元,其中: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项目资金1.08亿元、广西森林博物馆项目资金0.5亿元,列“2070205博物馆”科目;广西民族剧院项目0.48亿元,列“2070106艺术表演场所”科目;江南训练基地运动员宿舍项目资金1.9亿元、广西飞碟靶场训练比赛基地项目资金1亿元、自治区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场馆改扩建项目资金0.78亿元,列“2070399其他体育支出”科目。

  五是安排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资金1.65亿元,其中:0.04亿元列“201029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科目,0.2亿元列“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科目,0.1亿元列“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科目,0.04亿元列“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科目,0.1亿元列“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科目,0.08亿元列“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科目,0.4亿元列“2040706狱政设施建设”科目,0.34亿元列“2040806所政设施建设”科目,0.04亿元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0.1亿元列“2050205高等教育”科目,0.03亿元列“2060399其他应用研究支出”科目,0.1亿元列“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科目,0.04亿元列“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科目,0.04亿元列“2299999其他支出”科目。

  六是安排全区监狱系统布局调整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1.5亿元,其中:1.27亿元列“2040706狱政设施建设”科目,0.23亿元列“2040707信息化建设”科目。

  七是安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资金1.4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项目自治区配套资金0.81亿元(0.28亿元列“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0.24亿元列“2100201综合医院”科目、0.14亿元列“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科目、0.14亿元列“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科目);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项目资金0.5亿元,列“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0.15亿元,列“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目。

  八是安排重大水利项目资金0.76亿元,列“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科目。

  九是安排乡村振兴项目资金0.74亿元。其中:0.15亿元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0.1亿元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0.1亿元列“2060399其他应用研究支出”科目,0.1亿元列“2130313水文测报”科目,0.01亿元列“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科目,0.14亿元列“2070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0.01亿元列“2070806监测监管”科目,0.13亿元列“2220403储备粮(油)库建设”科目。

  十是安排科技领域项目资金0.6亿元,其中:广西农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资金0.5亿元,列“2060399其他应用研究支出”科目;广西方志馆二期项目资金0.1亿元,列“2060699其他社会科学支出”科目。

  十一是安排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配套设备资金0.25亿元,列“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科目。

  十二是安排政府外贷相关支出0.82亿元,其中:0.7亿元列“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科目,0.07亿元列“2299999其他支出”科目,0.05亿元列“2320303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科目。

  (2)增加自治区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46.7亿元。

  一是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7.86亿元,列“23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

  二是安排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4.53亿元,列“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

  三是安排普通高中建设发展资金4亿元,列“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

  四是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资金2.5亿元,列“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

  五是安排学前教育、农村教育教师周转房建设补助资金2.15亿元,列“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

  六是安排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聚集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0.5亿元,列“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

  七是安排高速公路项目补助资金12.5亿元,列“23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

  八是安排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12.66亿元,其中:0.16亿元列“2300214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支出”科目,4.15亿元列“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2.31亿元列“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6亿元列“23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0.04亿元列“23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科目。

  (3)增加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7.88亿元。

  一是安排农村综合整治项目18.04亿元,列“2300312城乡社区”科目。

  二是安排百镇、少数民族乡、乡改镇、传统村落、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补助项目资金1.04亿元,列“2300312城乡社区”科目。

  三是安排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2.6亿元,其中:1.22亿元列“230030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1.21亿元列“2300304公共安全”科目,0.17亿元列“2300399其他支出”科目。

  四是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项目自治区配套资金2.77亿元,列“2300310卫生健康”科目。

  五是安排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9.85亿元,列“2300310卫生健康”科目。

  六是安排重大水利项目资金17.25亿元,列“2300313农林水”科目。

  七是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自治区配套资金0.63亿元,列“2300313农林水”科目。

  八是安排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3亿元,列“2300313农林水”科目。

  九是安排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项目资金4亿元,列“2300313农林水”科目。

  十是安排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7.13亿元,其中:1.34亿元列“23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科目,2.2亿元列“23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11.73亿元列“2300311节能环保”科目,5.25亿元列“2300312城乡社区”科目,7.53亿元列“2300313农林水”科目,2.05亿元列“2300314交通运输”科目,5.05亿元列“23003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科目,1.24亿元列“2300316商业服务业等”科目,0.75亿元列“2300322粮油物资储备”科目。

  十一是安排政府外贷项目资金1.57亿元,其中:广西现代职业教育项目0.37亿元,列“2300305教育”科目;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示范项目1.2亿元,列“2300313农林水”科目。

  (4)增加转贷各市县支出94.75亿元。

  转贷各市县支出94.75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转移性支出,其中:转贷有关市县一般债券69.38亿元,列“2301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科目;转贷有关市县外国政府借款2.97亿元,列“2301102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转贷支出”科目;转贷有关市县国际组织借款22.39亿元,列“2301103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支出”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72亿元。

  在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中增加“专项债务收入—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772亿元,反映自治区发行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其中: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110.33亿元,列“105040232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科目;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12.98亿元,列“10504023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科目;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648.69亿元,列“1050402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科目。

  2.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72亿元。

  (1)增加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8亿元。

  一是安排政府收费公路建设资金110.33亿元,列“2147101公路建设”科目。

  二是安排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项目资金137.67亿元,其中:自治区铁路建设项目53亿元、高校和职业教育项目55.07亿元、水运项目7.6亿元、公立医院项目8.1亿元、体育场馆项目6.3亿元、产业园区项目4亿元、其他社会领域项目3.6亿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2)增加转贷各市县支出524亿元。

  转贷各市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524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转移性支出,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2.98亿元,列“230113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511.02亿元,列“23011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三、调整后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调整,202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458.4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4458.43亿元,比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数)分别增加318亿元,增长7.68%,收支平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预算数相同,未作调整。调整的科目包括:

  1.债务收入。

  自治区本级一般债务收入调整为619.21亿元,比预算数增加318亿元,增长105.57%。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005.34亿元,比预算数增加78.67亿元,增长8.49%。

  3.转移性支出。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调整为3453.09亿元,比预算数增加239.33亿元,增长7.4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调整,2021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323.3亿元,总支出为1323.3亿元,比预算数分别增加772亿元,增长140.03%,收支平衡。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预算数相同,未作调整。调整的科目包括:

  1.债务收入。

  自治区本级专项债务收入调整为1038.64亿元,比预算数增加772亿元,增长289.5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405.93亿元,比预算数增加248亿元,增长157.03%。

  3.转移性支出。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调整为917.37亿元,比预算数增加524亿元,增长133.21%。

  四、我区政府债务规模及风险情况

  (一)全区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财政部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90亿元,截至2021年8月末,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9036.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605.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430.8亿元。自治区本级留用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71.25亿元后,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770.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72.7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97.93亿元。

  截至2021年8月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8575.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386.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188.72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2514.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98.6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015.72亿元。全区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1年举借债务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分析。

  受经济恢复不稳固、不均衡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2021年1—7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增长6.9%,低于全国地方平均增幅(19.5%)的12.6个百分点;1—8月增幅进一步收窄(增长6.2%)。同时,2021年国家下调赤字率,相关政策退出或退坡,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比上一年略有增长,不再安排特殊转移支付、疫情防控补助、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等一次性补助资金,我区2021年获得的转移支付增量和增幅预计十分有限。但当前自治区需要安排用于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支持工业振兴及疫情防控等新增财政支出持续加大,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发行政府债券举债融资和承接财政部转贷的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借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允许省级人民政府的合法融资渠道。2015年1月—2021年8月,在中央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控制下,我区已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4781.47亿元,并承接财政部转贷的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借款147.46亿元,重点用于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农村公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公立高校、公立医院等领域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为我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三)政府债务风险及偿债计划安排。

  我区法定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财政部核定的法定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20年末,全区政府债务利息支出率2.6%,自治区本级利息支出率4.1%,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均能有效保障政府债务按时还本付息。2021年1—8月,全区及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的还本支出分别为509.78亿元、138.09亿元,利息支出分别为214.5亿元、60.11亿元,政府债券本息均按时偿付,未发生政府债务风险事件。

  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一般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资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偿付,专项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动用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安排偿付。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独特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我区各级财政实力将逐步壮大,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将逐步显现,能够保障我区政府债券按时还本付息,实现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202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2.2021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3.2021年自治区本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项目情况表

  

  附件

  1.202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doc
2.2021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doc
3.2021年自治区本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项目情况表.doc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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