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目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1年预算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财政国库资金拨付、工资统发和财政运行分析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一)承担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财政支出综合管理、预算执行信息系统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全区财政收支报表统计及编报、全区财政收支月度信息公开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等涉及资金支付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推进全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含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对账业务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管理、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业务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1年预算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772.08万元,同比减少191.53万元,同比下降19.88%。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772.08万元,同比减少191.53万元,同比下降19.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2.0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9.99%,同比减少191.54万元,下降19.88%;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01%,同比增加0.01万元。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772.0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11.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4%,同比减少168.17万元,下降21.56%;项目支出预算160.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6%,同比减少23.36万元,下降12.7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588.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20%,同比减少175.08万元,下降22.9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0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76%,同比减少 9.45万元,下降8.17%。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9.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3%,同比减少1.57万元,下降5.04%。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4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1%,同比减少5.43万元,下降10.1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11.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4%,同比减少168.17万元,下降21.5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81.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78%,同比减少146.93万元,下降23.3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0.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4%,同比减少20.28万元,下降16.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9.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78%,同比减少0.96万元,下降3.18%。
基础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1名。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0.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6%,同比减少23.36万元,下降12.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规定,压减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2.0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76万元,项目支出160.3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4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财政国库业务160.3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10.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1.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29.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7.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1.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1.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5万元(全口径),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财政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未安排预算,与上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4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减少151.72万元,下降26.1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11名。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3.87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0.27%。其中: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类预算26.10万元,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类预算0.95万元,分散采购服务类预算16.82万元。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无预算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
关联文件
原文链接:http://czt.gxzf.gov.cn/zfxxgkzl/fdzdgknr/czxx/czys/t81499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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