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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目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2021年预算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涉及财政预算编审的有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2021年预算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312.86万元,同比增加3.91万元,同比增长1.2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312.86万元,同比增加3.91万元,同比增长1.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2.8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9.99%,同比增加3.9万元,同比增长1.26%;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01%,同比增加0.01万元。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312.8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68.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89%,同比增加6.47万元,增长2.47%;项目支出预算44.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11%,同比减少2.56万元,下降5.48%。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236.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48%,同比减少8.27万元,下降3.3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42.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70%,同比增加6.76万元,增长18.72%。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2.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3%,同比增加2.44万元,增长23.30%。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0.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9%,同比增加2.98万元,增长16.59%。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68.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89%,同比增加6.47万元,增长2.4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9.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50%,同比增加6.18万元,增长2.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总额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93%,同比减少0.95万元,下降2.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7%,同比增加1.24万元,增长14.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总额提高,按比例提取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4.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11%,同比减少2.56万元,下降5.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规定,压减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2.8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72万元,项目支出44.1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预算改革业务44.1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预算编制审核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0.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中心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12.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0.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1万元(全口径),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财政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未安排预算,与上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1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减少5.71万元,下降2.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9.5万元,全部为政府集中采购,同比减少2.6万元,下降11.76%。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类型全部为服务类采购。减少原因主要为印刷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1年无预算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主要用于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主要是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

  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关联文件


原文链接:http://czt.gxzf.gov.cn/zfxxgkzl/fdzdgknr/czxx/czys/t81414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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