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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公示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及《四川省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6〕72号)规定,结合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省级统筹资金规模,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采用因素测算法拟定了中央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现予网上公示。

      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标准化圈舍改造、良种引进、防疫、保险,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等文件精神,盐源县等5个脱贫县可以按规定统筹整合使用本项资金。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纪委监委驻财政厅、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财政厅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邮编:610016

      联系电话:028-86663316(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028-86676061(驻厅纪检监察组)

      农业农村厅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邮编:610041

      联系电话:028-85587895(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028-85505751(驻厅纪检监察组)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14日

  


  

   相关附件:

  资金分配建议0715.xlsx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gsgg/2022/7/15/1e7e15b41cf9405d91352e329378ba8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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