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召开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省对省”拨付工作专题会议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2022年7月1日上午,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艾新鲁同志主持召开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专题会议,就自治区财政厅将9亿元区本级财政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直接拨付承保机构自治区级分公司事宜作了通报,并就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提出要求。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新疆分公司、人寿财险新疆分公司、太平洋财险新疆分公司等10家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负责人参会。
艾新鲁同志表示,此次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从自治区本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入手,于2022年6月30日将202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资金9亿元直拨至承保机构自治区级分公司,旨在解决县市财政拖欠保费补贴问题,缩短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周期,减轻承保机构资金流转压力,确保我区农业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各承保机构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县市财政拖欠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保费补贴的现象长期存在,导致承保机构现金流动性不足,对农业保险业务正常开展造成了负面影响。此次自治区财政厅改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方式,极大缓解了承保机构经营压力,为我区农业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各承保机构纷纷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财政厅表示感谢。
会议最后,艾新鲁同志就下一步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对承保机构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妥善处理农业保险应收保费相关账务,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做好后续资金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要求规范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切实保障农户利益,维护我区农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三是加强产品创新,积极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商业性保险试点,不断拓展农业保险业务,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不断加强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认真做好资金拨付方式调整后续工作,推动农业保险在保障农户收益、增强农业防灾减损能力、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原文链接:http://czt.xinjiang.gov.cn/czt/tpxw/202207/a81ac5beed4a488a8de41020703d9c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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