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六个明确力促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高效
时间:2022-08-13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车辆运行管理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务用车使用效益,近期塔城地区从加强日常管理入手,从经费源头“卡”住公车运维费用,细化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支出控制,推动地区地直公务用车管理实现规范化、安全化运转。
一是明确管理职责。地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各型公车及驾驶人员,整体交由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统一管理;小轿车、制式车辆、特种车辆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审核后,交地直机关单位自行管理,越野车、商务车、考斯特车等各型公车交由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统一管理,并会同财政、国资等部门提出拍卖、报废、继续使用意见进行处置。
二是明确公车使用流程。集中统一管理的公务车辆使用,由用车单位提前通知机关事务管理局,注明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用车人员、用车行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特殊和紧急情况下,用车单位可电话告知机关事务管理局立即使用各型车辆;地直机关单位自行管理公务车辆的使用,要实行派车单制度,并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
三是明确公车使用范围。开展公务活动尽量使用小轿车;担负抢险、救灾、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侦查、办案、维稳等特殊工作需要的,到农牧区开展工作,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赴工矿企业调研指导工作,前往各类施工项目现场,开展巡河、巡湖、巡水库等工作,前往边境区域开展工作可乘坐越野车;上级领导乘坐越野车来塔调研指导工作,本级陪同领导可乘坐越野车;集中开展调研、慰问、走访等重要活动的可使用考斯特车或商务车,召开重大会议且人数较多,按要求必须乘坐考斯特车或商务车的,接待上级领导或部门开展调研、督导、检查等工作的可使用考斯特车或商务车。
四是明确公车维护。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国资委完善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明确公车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保险等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确保车况完好,严把定点停放等基础性工作。
五是明确支出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执行,严禁超编制、超标准、超预算购置。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实施公务用车购置,维修、保险,严禁高档配置和豪华内饰,控制公务车辆节假日使用,一般公务活动轻车简从,主导集中乘车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求单位对公务车辆油耗、维修以及停车费、洗车费、过路费等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分设台帐记录车辆实际消耗情况。
六是明确绩效管控。财政部门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违规事项将会作为对被检查单位绩效考核的依据,对于年度“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存在违规违纪的部门,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规定要求扣减下一年度预算。
原文链接:http://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208/36ac27649d2b4dfaa1ece0ef329613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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