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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打好“组合拳” 跑出“加速度”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时间:2022-09-03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助推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按照“大湾区能做到,赣州也要能做到”的指示精神,赣州市财政局对标对表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做法,持续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化。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面推进“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推动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参与采购活动权益。

  

  二是坚持“提速增效”,加快交易速度和执行效率。采购单位原则上应于当年10月底前发布采购公告,在此基础上优化采购流程,加强信息预警,缩短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和履约验收等方面工作时间,预计采购活动平均提速10天以上。实现了供应商全流程在线参与采购交易活动,参与政府采购便利度明显提升。推进投诉办理“快查快办”,投诉办结期限缩短10天以上,进一步推进采购活动提速增效。

  

  三是坚持“帮、降、免、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持续优化中小企业政府合同融资服务,加快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工作,2022年上半年,全市发放政府采购贷2笔,涉及金额1090万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采购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作用。鼓励采购人免收或降低投标(响应)保证金缴纳比例或以投标(响应)承诺函的形式替代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预计全市采购项目年均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超过2亿元。建立合同违约补偿机制,对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给予合理补偿。力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2021年,全市政府采购农副产品交易额、预留份额和完成进度等主要指标均排在全省第一位。

  

  四是坚持“最少、必要”,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探索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推行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承诺制。规范合理编制采购文件,按照“最少、必要”原则,依法设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建立异常低价识别和处理制度,提醒评标委员会行使政策规定赋予其对异常低价的识别、认定、处理等法定职权。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新政,2021年全市政府采购累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9亿元,超过采购总规模的90%。

  

  五是坚持“依法依规”,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效能。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实现“无死角”“全覆盖”监管,“线上”综合运用大数据预警、信息系统控制、“赣服通”平台受理投诉举报等技术手段,“线下”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推进政府采购绩效评价。2022年上半年,赣州市财政局已受理投诉举报37个,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8个,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全部对外公开,进一步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公平、公正、公开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赣州市财政局将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对标全国一流方阵,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助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2/6/28/art_71168_4094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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