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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时间:2022-12-24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审计厅对202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

  2022年3月至6月,审计厅对202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认为,2021年财政厅等部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强化,财政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实现了全省财政“十四五”良好开局,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主要表现为:

  一是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准确。拨付预算单位的2.98亿元应列未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少报省对下交通建设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执行数。

  二是资金统筹力度不够。44个单位未将结转结余5.07亿元纳入年初预算。180个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55.03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163个单位的非财政拨款结余40.58亿元虽然纳入了年初预算,实际仅使用6.99亿元

  三是资金分配管理不够规范支出绩效有待提高。15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过期、缺失或不完善,17项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取值不合理或未与项目库有效衔接。5个部门超范围安排资金2.82亿元,3个部门未及时清算收回资金。有148.67亿元年初预算2021年11月后才下达。504个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较慢,8项专项资金由于停建、未按期开工(完工)、进度缓慢等原因未及时发挥效益。

  四是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滞后。基本支出方面,2021年有515个省级单位未实行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抽查130家已纳入定额管理的单位,实际执行情况超定额标准。项目支出方面,尚未明确标准化管理项目和共性项目范围等。

  五是对市县财政监管不够到位。抽查市县新增债券资金中有33.87亿元闲置超过1年,部分市县扩大范围使用、超进度拨付债券资金等16.06亿元;40个市县存在虚列支出、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等问题,涉及77.04亿元;30个市县结转结余等存量资金6.96亿元未清理统筹使用。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部门建议财政厅会同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规范预决算编制,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后,财政厅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促,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厅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处室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要求相关处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审计问题整改的重要意义,对审计发现问题要对症下药,确保整改到位。特别是对同一领域、同一区域、同一环节出现的共性问题,要从制度机制层面作整体研究和系统推进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强化结果运用,将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绩效考核挂钩。

  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审计发现问题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列出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方式持续跟踪督促,并实行整改措施事前集中审核、定期评估督促、逐项对账销号。

  三是分类抓好整改。对审计发现问题中涉及账务调整、收回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等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于需要履行司法程序、完善管理办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等整改时限较长的问题,督促加快启动整改工作,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对于创新改革事项、面临体制机制障碍等短期内无法完全整改的问题,加快推进相关领域改革,配套完善操作办法。

  四是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第一时间将涉及具体行业、具体项目的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市县和省级部门,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实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时跟踪问题整改进展,反复督促提醒各地各部门加快整改进度,推动完善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领域的制度机制。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加快资金拨付、收回资金、加大对下督促力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目前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正按计划推进。

  一是关于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准确问题。对预拨经费已收回8099.2万元、正式列支5679.28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中少报的省对下交通建设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在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决算中反映。

  二是关于资金统筹力度不够问题。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将强化结转结余资金与当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优先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并相应减少当年财政资金安排。同时,强化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力度,对非财政拨款资金可满足本部门支出需要的,优先安排非财政拨款资金。

  三是关于资金分配管理不够规范支出绩效有待提高问题。已有2项专项资金拨付或使用3.13亿元。已修订印发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7项办法,其余资金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完善中。收回多安排或向不符合条件对象(项目)安排的资金1259万元。

  四是关于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滞后问题。将进一步厘清省级部门定额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经费开支事项边界,合理确定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和非定额公用经费规模。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收支成本、部门决算情况、行业特点、政府职能职责等研究提出分部门的财政经费保障办法。

  五是关于对市县财政监管不够到位问题。已督促相关市(州)通过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等方式使用闲置债券资金32.87亿元,通过调整债券资金用途、收回使用不规范债券资金等方式整改16.06亿元。督促36个市县整改虚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56.76亿元,26个市县通过加大盘活力度、收回财政等方式整改未清理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3.16亿元。

  同时,对审计厅提出的建议,财政厅高度重视、充分吸纳,将审计建议切实转化为工作措施:加快修订完善《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提升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有序推动考试考务费、专家评审费等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印发《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22〕51号),强化指导督促,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下一步,对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等需要完善机制逐步解决的问题以及预算下达不及时、非财政拨款统筹不够等需要各部门紧密配合、持续协同推进的问题,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与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的协同配合,通过持续强化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行预算安排与绩效挂钩机制、加强动态跟踪监管等多种举措持续推进整改。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gsgg/2022/12/16/c3bf209d688e49e796195d7b325d028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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