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严把“四关”创新项目资金监管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时间:2023-02-01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远县优化资金投入保障,抓好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监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规范项目资金“申报关”。在乡村振兴项目上,由县乡村三级组成评审小组成员深入实地,现场论证,对项目进行评审。同时,村支“两委”干部、村民代表、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等对乡村振兴项目在申报、选择、调整、进退等方面进行民主议事协商,广泛征求意见,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突出项目资金“重点关”。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在研究讨论乡村振兴项目时,必须围绕重点、集中力量解决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等问题,通过充分沟通交流,收集整理意见,确保申报的乡村振兴项目能够符合群众意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和重点关切。
三是把好项目资金“公示关”。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进行公开”的原则,对村级组织实施的项目,通过党务村务公示公开栏、“互联网+监督”等方式,对资金分配、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绩效目标、实施结果等内容进行全面、及时的公开,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做到可知、可看,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是狠抓项目资金“绩效关”。突出属地管理,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驻村领导、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等全过程参与项目资金监管,参与项目验收;突出环节监管,对选择项目承建单位、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发票、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审核,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强化结果导向。对项目实施好、资金效益高的乡村,在下年度安排资金时,适当优先给予保障;对项目实施差、资金效益低的乡村,视情况取消或调减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安排。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3/1/13/art_39211_4332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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