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多举措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时间:2023-04-15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防控政府采购活动风险,结合财政职能,井冈山市财政局出台系列举措,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详细解读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分析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法律责任以及风险防范,突出强调采购文件编制及采购需求确认中的注意事项,对代理机构应对处理争议的解决措施给予指导,提高代理机构的专业素养和执业水平。
二是发布井冈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汇总例举,制定了《井冈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的依法采购意识,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建立常态化的信用评价工作机制,将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四方当事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构建完整的信用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对当事人采购行为进行约束。加强多部门协作,充分共享信用信息资源,发挥协同监管合力,实施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
四是构建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考核评级,设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评定级次”“不合格”五档级次,指导采购人运用考核结果选优选强代理机构。坚持以评促规范,以评促提升,以评促发展,推动代理机构朝着专业化、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五是制定井冈山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建立和健全井冈山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自律机制,构筑“廉洁自律”防线,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控制,树立守信践诺、公平竞争的执业理念,促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3/3/31/art_39211_4406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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