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关于公布分类检查规则的公告
时间:2023-04-15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确保财政行政执法检查更加客观、公正、透明,打造与财政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一流行政执法环境。按照《关于印发〈财政厅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厅对照分类检查目录中的行政检查事项,以“实行重点对象与一般对象差异化监管,形成不同检查等级,体现不同监管力度”为导向,制定了财政分类检查规则,现将《财政分类检查规则》予以公告。
相关附件:
附件1 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分类检查规则.doc
附件2 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分类检查规则.doc
附件3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分类检查规则.doc
附件4 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则.doc
附件5 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情况分类检查规则.doc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gsgg/2023/4/12/33e7ce479c894c099e2444cc2c053bc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