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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四个支持”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11-15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路径。宜春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围绕全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支持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对新建并已建成占地面积500亩以上的农产品加工园(食品工业园),由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签约且年度实际进资额超过1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由财政按实际进资额1‰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农业企业销售产品。对新培育规上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1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头雁”“雏鹰”龙头企业的地方,且上缴税收超过150万元和30万元的,由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农产品网络年零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的新增规上企业,且税收30万元以上。由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新落地的盒马村、京东农场,由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支持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省级联合体,由财政给予联合体核心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打造的10万亩、5万亩、1万亩(尾、吨等)以及牛出栏2000头、1000头、500头,羊出栏5000头、3000头、1000头,蛋禽存栏50万羽、30万羽、20万羽以上的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当地政府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支持金融服务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十百千万”工程专项融资贷款产品,支持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落实上市“绿色通道”,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加快政府性惠农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巩固提升“财农信贷通”支农信贷成效。持续推进袁州脐橙、樟树中药材、丰城麻鸭、万载百合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加强市场风险防范。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3/11/13/art_39211_4680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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