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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份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一、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1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9.3%,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11.6%,月度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其中:税收收入43.1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5.5%,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19.8%;非税收入17.3亿元,同比下降4.5%。

  1—11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7.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7.2%,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7.1%,降幅分别比前10月收窄1.5、2个百分点。分类别看,税收收入523.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5.6%,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9.5%;非税收入243.6亿元,同比下降21.1%。分级次看,省级收入64.2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3.4%,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9%;市县级收入703.2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9.2%,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4.1%。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191.2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6.5%,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9.5%,增速分别比前10月提高1.6、4.5个百分点。主要是经济运行稳步恢复的拉动。

  2.企业所得税111.5亿元,同比减少29.2亿元,下降20.8%,降幅比前10月收窄1个百分点,主要是工业企业利润持续好转的带动。

  3.个人所得税29.7亿元,同比减少7.6亿元,下降20.4%,除疫情影响外,主要是上年同期个别企业财产转让,基数较大。

  4.资源税13.5亿元,同比增加2.6亿元,增长23.9%,主要是原油价格上涨的拉动。

  5.车船税21.6亿元,同比增加1.9亿元,增长9.7%,主要是汽车保有量增加的拉动。

  6.契税17.5亿元,同比减少78.1亿元,下降81.7%,主要是土地房产市场持续低迷,以及契税降率等因素综合影响。

  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1.7亿元,同比减少36亿元,下降41%。其中耕地开垦费同比减少23.7亿元,下降46.4%。

  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7.3亿元,同比减少23.5亿元,下降29.1%,主要闲置资产出租出售进度放缓的影响。

  9.捐赠收入4.9亿元,同比增加3.5亿元,增长2.4倍,主要是部分市县疫情防控捐赠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1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0.4亿元,同比增加36.1亿元,增长11.9%,已连续5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1—11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2.9亿元,同比增加325.6亿元,增长10%,增速比前10月提高0.2个百分点。分级次看,省级支出929亿元,同比增长13.1%;市县级支出2653.8亿元,同比增长9%。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教育支出427.6亿元,同比增加18.9亿元,增长4.6%,主要是支持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等增加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2亿元,同比增加97.5亿元,增长13.6%,主要是补助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增加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48.3亿元,同比增加95.4亿元,增长37.7%,主要是支持疫情防控以及补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增加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87.4亿元,同比减少10.8亿元,下降11%,主要是上年同期支持水体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等支出较多,基数较大。

  5.城乡社区支出276.1亿元,同比减少10.1亿元,下降3.5%,主要是上年同期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卫生整治等支出较多,基数较大。

  6.农林水支出465亿元,同比增加68.7亿元,增长17.3%,主要是支持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以及补贴农业保险保费等增加的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225.6亿元,同比增加36.2亿元,增长19.1%,主要是支持公路建设和养护等增加的支出。

  二、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1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亿元,同比增加20.9亿元,增长37.4%。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4亿元,同比减少53.6亿元,下降34.1%。

  1—11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2.4亿元,同比减少519.8亿元,下降6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5.7亿元,同比减少501.5亿元,下降66.2%。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9.9亿元,同比减少217.1亿元,下降18.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1.1亿元,同比减少348.9亿元,下降65.8%;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28.1亿元,同比增加140.5亿元,增长28.8%。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收入。持续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科学分析、持续跟踪疫情防控进入新形势新阶段后,对今明两年收入产生的影响。在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

  二是全力保障支出。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好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支持好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专项债券闲置趴账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节奏,尽快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三是切实防范风险。持续加强对重点县区的财政运行监测,有针对性的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精准调度库款,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监控、强化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原文链接:http://czt.jl.gov.cn/zwgk/czsj/202301/t20230104_2144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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