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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国资报告:三大类国有资产超14万亿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合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下称《国资报告》),以及《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下称《金融企业国资报告》),统计显示,2022年,安徽全省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计突破14万亿元——

  国资国企经济运行总体保持稳健

  作为经济发展的“压舱石”,2022年,安徽国企坚持把高质量发展摆在首位,勇当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

  《国资报告》显示,2022年,全省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营业总收入13427.5亿元,利润总额87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3.7亿元,资产总额达 88808.9亿元,同比增长14.3%。

  2022年,省属企业全年完成投资 2108.7亿元、同比增长9.8%,有效投资创历史新高。其中,引江济淮工程历时6年建设实现通水通航,省交控集团7个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省机场集团新桥机场T2航站楼全面开工。成功举办我省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连续9年超额完成央企合作“四个2000亿”目标任务。

  产业转型升级迈出坚实步伐。省属企业“尖30”项目有8个取得突破性进展、17个取得重要进展,37项创新成果荣获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占全省总数的 11.6%。全年完成新兴产业投资402.8亿元、同比增长 90.7%。“三新一高”(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领域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布局集成电路、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

  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实现良好开局。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成效明显,铜冠铜箔首发上市,海螺集团并购海螺环保,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增至24户,资产证券化率突破50%,全年省属企业直接融资超千亿元。

  此外,《国资报告》显示,2022年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达16361.3亿元,同比增长6.9%,负债总额2610.4亿元,同比增长12.8%,净资产总额13750.9亿元,同比增长5.8%。

  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扎实有效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金融企业国资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末,我省国有及国有参股金融企业共计256户,资产总额37763.0亿元、负债总额33203.5亿元、净资产4559.5亿元;国家(含国有企业法人)共出资1481.1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700.1亿元,国有成分占比约59.2%。与2017年相比,企业数量增加18户,资产总额增长88.4%,年均增长率13.5%。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省属国有金融企业已具有银行、证券、保险、担保、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各种经营类型,成为中部地区第一家拥有金融全牌照、股份制银行全覆盖的省份。

  总体保持稳健运行的同时,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贡献不断增大。2022年末,全省人民币贷款余额6.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5.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一。国元金控构建多元化业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牌照放大倍数和国有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支持约1.5万亿元。在科技创新、制造业发展等重点领域融资方面,2022年末,全省科创类企业贷款余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分别为3592亿元、3307.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6%、58.4%。

  针对小微企业及“三农”主体融资需求,《金融企业国资报告》指出,我省不断完善普惠政策,推动服务创新,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提高融资可获得性和服务便利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现量增面扩价降。2022年末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9169亿元、21813.6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4.5%、19.4%。

  国有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

  国有资产管理备受各方关注,就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两份报告提出了多项针对性措施。

  为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我省将启动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重点领域省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培育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同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产业引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深入实施省属企业布局新兴产业行动,发挥“6+1”省级国资股权投资基金作用,主动服务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

  针对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我省将继续实施好地方金融风险处置攻坚行动,做好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后续监管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后续管理,努力争取更多的市场资源处置风险,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综合治理,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和地方财政金融风险。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修订我省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配套制度办法,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持续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同时,加快推进资产交易平台全省贯通,实现资产交易一网通办。


原文链接:https://czt.ah.gov.cn/czdt/cjsd/148946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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