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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出台内控考评办法 推动内控闭环管理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省财政厅坚决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财政部内控委会议和地方财政内控工作会议要求,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积极探索开展内控考评工作,制订出台《江西省财政厅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推动内控闭环管理,持续深化财政内控建设。

  一、持续优化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夯实考评基础。省财政厅将内控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内控组织领导,坚持把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作为加强财政内控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落实落细。根据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岗位变化等实际情况,明确内控管理职责;对财政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规范和再造,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1+11+N”财政内控制度体系。为提升内控的科学性、有效性,江西省财政厅狠抓内控执行,制定《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确定考评原则、内容、方式及评分项目,使内控考评有章可循,为顺利开展内控考评工作提供指引。

  二、坚持全覆盖多层次整体考核,细化考评标准。将内设处室、下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并划分为综合业务类、预算业务类两个考核层次。考评内容包括内控工作组织、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内控工作时效性;发现问题和应对处置整改等。按照“突出重点、方便量化、易于操作”原则,细化设置9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和51个考评点,涵盖机关运转及公共关系、法律风险、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岗位利益冲突风险、网络和信息化管理风、政策制定以及内部控制综合考评等9个方面内容,分值从0.5分到5分不等,实现可衡量、可比较、可运用。

  三、明确内控考核组织实施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由内控委统一领导,内控办及专项风险牵头处室共同组织实施,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内控考评总分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评价得分;二是牵头处室组织开展专项考核评价得分;三是内控办组织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得分。考评结果主要运用于厅内部控制工作改进、制度完善、年度考核等方面。内部控制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报经内控委审议批准后,在厅内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3/10/20/art_60100_4636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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