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财政:用财政之为助力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是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赋予长沙的高标定位和时代使命,是长沙跨越赶超、赢得未来的战略之举。长沙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支持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主动对标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重点任务,加强政策集成和资金统筹,集中财力重点攻关、创新机制协同发力,推动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尽快取得实效。
一、统筹“两类资源”,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一方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把科技研发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想方设法开源节流,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强化创新平台、产业集群、人才队伍、成果转化等重大任务经费保障。2022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79.53亿元,增长15.6%;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5.08%,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在财政的引导带动下,近三年长沙全社会研发投入从265.86亿元增长到367.09亿元,增长38%,为加快科技研发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加强社会资源统筹。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各方资源。我们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注重发挥社会资本市场化、专业化等优势,积极建立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完善“基金+风补+担保”的财政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专项债券、产业基金、科创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更好服务科技研发。2015年至今,市财政已累计安排各类基金、专项基金近60亿元,参与出资基金42支,有力支持三安光电、拓维信息、天际汽车等重点龙头企业和研发项目,取得良好效益。
二、用好“两类工具”,持续激活研发动能。一方面,用活财政资金。持续优化科技支出结构,注重精准滴灌、正向激励,重点投向战略性、关键性领域,切实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紧要处。一是突出应用导向、需求牵引。紧密结合长沙现有基础、优势和特色,集中财力支持先进制造、先进计算、先进储能、现代种业等,助力突破一批高端、尖端、前沿技术,促进优势产业升级,支持新兴产业壮大,加力未来产业培育。二是突出人才引领、硬核驱动。多措并举筹集资金,落实好“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及配套措施,加快建设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支持引进、培育更多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研发“看得见”、产出“摸得着”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用好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精准调控优势,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一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聚焦高精特新,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促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聚焦关键环节,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最高100%,同时,对企业出资基础研究,符合条件的允许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予以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二是发挥风补资金和融资担保作用。省市共同设立2亿元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合作银行向科技型企业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加快构建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加快创新发展。今年8月,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长沙市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真招实招为长沙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质、更充分的融资担保服务。
三、调动“两类主体”,持续优化研发环境。一方面,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企业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我们将着力推动企业发展,支持打通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一是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落实好产业奖补、减税降费、金融信贷等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培育壮大创新主阵地。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链,抓紧制定支持数字经济和创建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专项政策,实施好先进储能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倍增等专项政策,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优化升级。二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机制,着重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企业、首次入围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投入快速增长,促进现有企业研发中心扩能升级,支持打通前沿技术攻关的“最初一公里”,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强化科研机构“原始创新策源地”作用。科研机构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执行主体,在基础性原创研究方面发挥着重要角色。我们将注重“松绑解锁”,加大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一是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实施财政奖补政策,强化资金投入,支持引育一批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保税研发中心,推进岳麓山实验室、湘江实验室、芙蓉实验室、潇湘实验室等“四大”实验室建设,增强长沙科研机构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攻关体系化水平。二是深化财政科技管理改革。加强项目和资金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市与区县(市)科技投入联动机制,推动科技资源配置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扩大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zs/202310/t20231031_31807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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