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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财政:以“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为抓手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时间:2023-12-12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武冈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要求,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违规必严惩”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坚持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来抓,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出台《武冈市财政局“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武冈市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建立同步报送审核机制。按照同步安排、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的原则,做实做细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对所有财政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绩效目标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随部门预算一同上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必须与部门预算一同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三、探索开展绩效监控工作。绩效监控是保障单位实现绩效目标、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对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如期完成具有重要意义。对标《湖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出台《武冈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对2023年1-6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自行监控,为下步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四、扎实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出台《武冈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指导全市各预算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及所有30万元以上的本级项目支出。除涉密信息外,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将自评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在自评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五、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相结合,根据第三方机构作出的绩效评价报告,综合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项目实施情况等因素,逐项逐条进行梳理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反馈意见,并出具《关于反馈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的通知》,要求被评价单位根据通知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评价结果优秀并绩效突出的,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绩效评价结果整改不到位的,在安排预算时将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项目单位未按规定报送绩效目标或评价报告的,特别是对跨年度项目,将暂缓拨付(支付)财政资金。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够主动,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在年终全市综合绩效评估中扣减相应分数。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sy/202310/t20231026_31720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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