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财政局“四增”举措推动教育“双减”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8月下旬,“共话双减、共育新人”白石故里少儿美术作品展在齐白石纪念馆开展,展出了165幅具有天马行空想象力的原创作品,从少儿美育的角度探索“双减”背景下素质教育的新途径。
“社会化投入为主,财政性资金补助为辅”,既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又带动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自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市财政通过强化财力保障、优化支出结构,推动教育领域“双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增政策保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最新标准,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由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400元,仅此两项,市级财政预计全年投入1008万元,同比增加11.75%。2023年我市把建设岳塘区和平完小、岳塘经开区竹埠港中学、雨湖区建元中学列入为市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预算总额52000万元,计划以此增加义务教育学位1500个。
增项目投入,推动学生全方位成长
市县两级财政足额保障辖区内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472所学校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学生参与率96.98%,教师参与率97.69%,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基本满足学生及家长的需要。同时,将610万教育高质量发展奖励、学生德育发展、科技信息化建设、义务教育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列入今年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多方面提升校内服务水平。
增教师待遇,提升教师幸福感
严格落实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比例增长,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2022年,湘潭市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之比为103.65%。
增监管手段,强化教育资金绩效评价
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湘潭市中小学课后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课后服务费的使用管理遵循专款专用原则,纳入市财政非税专户统一管理;规范市直中职学校助学金发放程序,资金直接由银行发放至学生资助卡,保障了助学金资金发放准确、及时到位;建立健全教育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采取单位自评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确保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据测算2022年数据,“双减”后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的人数为原有数的10%,对比“双减”之前减少近12.06万,按每年人均培训费用1.2万元计算,全市直接减少家庭培训经济负担约14.47亿元,落实“双减”政策取得阶段性成效。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xt/202309/t20230904_29476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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