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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构建“二三五”县区财政运行风险监控机制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湘潭市财政局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县区财政平稳运行保障的系列要求部署,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园区)财政运行风险监控提升管理绩效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两审查、三监测、五加强”十条举措,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园区)加快构建“发现—评估—预警—处置”的财政运行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了市对县区尤其是省直管县财政职能由过去以“业务指导”为主向“业务指导”和“全面监控”并行转变,为保障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加快推动全市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开展“两审查”,加强对重点环节领域管控

  一是开展预算审查,严格落实预算审查备案制。《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实施市对县市区(园区)预算审查备案制度。以零基预算、收支平衡、基本民生保障为重点予以审查。指导和督促县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取消本级专项资金、不再采取切块方式安排预算,建立和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制度,严控保障清单外预算追加行为。各级财政部门严禁虚列收入来源编制赤字预算,严禁“三保”支出留硬缺口,必要时采取压减支出和跨年度安排等措施,确保年度预算平衡。督促县区制定本地区基本民生保障清单,优先足额保障到位,并对基本民生支出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使用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是开展项目审查,实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工核准制。自2021年以来,在全省率先设立预决会、上级财政开工核准制、国有平台公司债务联网监督等政府性项目监管“三道防线”,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坚决踩住违规举债上项目的刹车。《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要求加强对县市区(园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审核,对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须报市级财政部门评估论证。坚决遏制超财政承受能力、违规举债上新项目,切实做到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落实“三监测”,筑牢财政运行风险防火墙

  一是实施收入质量监测。《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加强收入质量监测,加快“挤水分”、提质量的步伐。依托数字财政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等信息化平台,对县区收入组织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动态核查,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企业的异常变动,重点监控非税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完成情况,坚决杜绝乱摊派、收过头税、虚收空转和引税买税等违规行为。今年上半年,全市地方税收占比稳步提升,收入质量全省排名第一位。

  二是实施库款资金监测。《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拨款”原则,做到“一严禁四不得”,即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禁违规动用库款,不得违规新增暂付款,不得违规向平台公司、企业等非预算单位借款,不得“以借代支”,不得无预算安排、直接将国库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或偿还融资平台债务等方面。同时,打通上下级财政之间审批通道,对单日园区拨付其平台公司2000万元以上的、对县区拨付其平台公司及调度其所属园区5000万元以上的,须事前报市级财政部门批准。

  三是实施政府性债务监测。2021年以来,始终围绕“蹚出一条激活资产、重组债务、资产负债表不断优化的新路子”总体目标,按照“两条线三回归”基本理念,着力在资产端激活、在债务端重组,打出一套优结构、降成本、促改革的“组合拳”,以“三步走”的总体安排,牢牢守住了风险底线,着力推动债务平滑,有效优化了债务结构,降低了债务成本。同时,构建“三资一本账、预算大统筹”框架,2022年以来,累计盘活国有“三资”152亿元。同步推进财政、园区、平台公司“三大改革”,深度激发发展活力。《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创新“债务专管员+债务预算”管理模式,强化全域、全层级、全过程的“矩阵+闭环”债务监管。严格落实“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强化党政“一把手”对本地区债务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分类分线明确债务专管员,及时开展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按照“一县一策”“一债多策”要求,编制年度债务预算。在收入端深挖潜力、拓宽来源,在支出端推进降本降息,压减开支,实现本金覆盖、利息平衡。

  推进“五加强”,健全财政运行管控机制

  一是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政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2021年,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出台“加强全市财政系统干部专业能力建设”政策文件,对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班子成员实行“专业资格准入”制度及“双审核双备案”前置程序,把牢财政干部任用审核关口。《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建立完善县市区(园区)财政班子成员专业能力评估机制。从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维度,通过班子自评、绩效考评、谈话了解、综合评分等方式,形成履职评价报告,作为继续任用、调整的依据。着力构建起全市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任用、评估、考核全过程专业能力建设评价机制。

  二是加强财政运行风险评估。在省级对县市区财政运行评估的基础上,将评估范围拓展至市级园区。根据刚性支出需求和经常性财力水平,测算财政保障系数、评估财政运行风险,对财政保障系数偏低的给予分色分级预警。分区域制定支出管控方案,并将评估结果与县区重点民生政策制定和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等挂钩。

  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数字财政建设,按照“全覆盖、穿透式、全过程”监管要求,打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债务综合管理系统和财税综合信息系统三大系统,打造全口径、全链条、全透视“三位一体”信息化平台,实现实时监控、智能分析和自动预警。拓展债务监测范围,将县区全部纳入监测,重点监测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筹措计划和平台公司账户余额等情况。

  四是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县市区(园区)压支出、保民生、提质量、培财源、防风险等12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考核,以实绩论英雄,奖罚并行。对工作成效突出地区在转移支付安排、专项债券额度分配、重大项目落地和土地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否则在督查激励、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五是加强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部门单位过紧日子、基层“三保”、库款管理、债务化解等重点领域以及惠民、惠农、惠企补贴资金等监督薄弱环节,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肃查处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通报批评、约谈提醒、追责问责等方式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xt/202308/t20230821_29463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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