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老有颐养四川财政加大投入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23-12-12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四川财政将养老服务作为财政保障重要方向,2014年,设立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保持年均10亿元投入力度,引导全省投入超过300亿元,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老有所养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为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四川财政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市场、产业等多个方面,努力让老年人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
养老服务体系方面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坚持基本养老服务公共属性,推动兜底性养老服务和普惠性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优化养老机构建设布局。以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健全以县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为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骨干、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网点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2014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00亿元,建成各类养老机构达2985个、床位36.2万张,机构养老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
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深入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探索建设老年人家庭照护床位1.59万张。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0亿元,支持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48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805个、社区助餐服务点1500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街道层面全覆盖。
提升老年照料护理能力。积极适应老年人养老需求变化,聚焦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刚性需求,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2.5亿元,改造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1.7万张,全省护理型养老床位达19.8万张。创新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为20.4万名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免费上门健康服务。
养老服务市场方面
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养老机构。强化资源配置,突出激励引导,在推动出台投融资、土地供应、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要素保障政策基础上,对发展潜力大、服务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财政支持。截至目前,全省民办养老机构达1062个、床位14.4万张。
支持深化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稳步实施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鼓励企业或社会组织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参与运营管理,提升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效率,全省447个公办养老机构已实行公建民营模式。推动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县级直管模式,全省25%的农村敬老院已实现县级直管。
大力推动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为高龄失能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解决公共养老服务供给专业化问题。从2014年起,全省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年均为200万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产业方面
把握养老服务发展趋势,正确处理当前长远、供给需求的关系,推动养老产业补链强链,有序壮大高水平养老服务规模。
推进养老产业集聚发展。放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2015年省级财政出资5亿元,发起设立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规模达10.9亿元,投资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医养融合等项目22个,实际投放资金10.1亿元。加强医养机构建设,累计投入2.19亿元支持219个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养服务中心,医养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搭建养老服务对接平台。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支持智能养老技术开发与应用,四川省养老关爱服务地图上线运行,推动21个市(州)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基础管理水平。支持举办四届中国(四川)老龄事业暨养老服务业博览会,联合西部12个省份发布西部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共识,吸引一大批国际国内知名养老服务企业落地四川。
建设专业养老人才队伍。健全养老服务职业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从业年限补贴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投入省级资金1600余万元,支持实施全省“百千万”养老骨干人才培训工程,累计培训19.4万人次,养老服务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成效显现。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c102358/2023/10/23/97f33c439c72400aa55787948a61068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