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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阳和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23-12-12 文章来源:贵州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黔财监〔2023〕38号
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事由贵阳和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按规定对收入合同、人员人工费、银行存款、存货等实施审计程序,也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
处罚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六十条、第六十七条及《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贵阳和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520103000051889
居民身份证号520111********4810
法定代表人姓名聂理渊
处罚结果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生效期2023/6/1 0:00:00
处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
当前状态公布
地方编码520000

  


原文链接:http://czt.guizhou.gov.cn/zwgk/zdlyxx/xzzf/202306/t20230613_80193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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