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以财助老” 多维度支持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12-12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事业稳步向前发展、着力满足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美好生活向往,一直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始终致力于做好养老服务财力保障工作,全年共安排养老服务支持资金83.4亿元支持养老服务工作。统筹用好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同时,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养老服务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全面支持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财政支持农村养老服务扩面升级。按照每建一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奖补20万元、每拓展提升一个幸福院功能奖补5万元的标准,自治区财政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8000万元,帮助农村养老服务扩面升级。在自治区财政的大力协助下,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35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000个,完成200所互助幸福院功能的拓展提升,全面完成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财政支持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2.6万户,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从中央和自治区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6500万元,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用于适老化改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截至目前,按照1000元/户的标准,全区已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6万户,完成年度民生实事任务目标,以“小改造”切实提升老年人“身边”生活品质。从中央和自治区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4128万元,用于支持2022-2023年10个盟市13个养老服务公益事业发展。
另外,自治区财政还积极争取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276万元,支持兴安盟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方面,着力满足老年人“家门里”“社区内”的养老需求。
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018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98个,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共设置床位1.14万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7.6%。各类服务机构(场所)中,可提供助餐服务的有746个、可提供助医服务的有762个、可提供助洁服务的有922个、可提供助浴服务的有660个、可提供助急服务的有936个、可提供助行服务的有869个,今年以来已累计服务居家社区老年人235.4万人次。
支持专业化养老机构发展 已惠及4万多老年人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692所,总床位数8.4万张,入住各类老年人4万多人。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共安排资金4543万元,及时足额兑现养老机构床位运营(等级评定)、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等补贴。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央基本建设资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专项(养老服务体系方向)安排1.1亿元,通过支持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中心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和乌海市颐养康复中心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养老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普惠养老服务水平。自治区财政继续通过自治区养老服务业产业基金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目前已支持全区14个养老项目建设,着力满足老年人“专业化养老”的需求。
保民生抓重点 着力满足老年人“有钱养老”的需求
据了解,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下达74.1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充分保障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及养老权益;全面落实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下达年高龄津贴补助资金4.22亿元,惠及55.04万高龄老人;下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1.38亿元,惠及34.7万经济困难老年人。同时,自治区财政将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2022年全区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487亿元,预计2023年将超过1550亿元,着力满足老年人“有钱养老”的需求。
原文链接:https://czt.nmg.gov.cn/czdt/czxw/202312/t20231205_2421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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