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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财政:严守耕地“红线”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抓牢资金“准绳”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时间:2023-12-18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长沙县财政局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上级财政部门指导和帮助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始终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通过加大对长沙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持续做实财政资金保障文章。

  一、专项保障粮食生产,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2023年,长沙县财政局积极统筹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截至11月共落实各级项目资金(如耕地地力补贴、产粮大县、粮食生产专项等)约2亿元投入粮食生产,力保我县粮食生产阶段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全面贯彻《长沙县2023年促进粮油生产工作实施措施》。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我县粮食生产奖补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出台了《2023年长沙县粮油生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明确粮食专项资金范围及用途等;细化完善到村到组到户到丘块的种粮台账,严格施行粮食生产与“奖补资金、涉农项目、绩效考核”相挂钩机制。

  县本级整合资金约3000万元对粮食生产实行“三补一奖”(即对育秧、翻耕和移栽三个生产环节给予400元/亩的补贴,对规模生产给予100元/亩的奖励),2023年落实早稻集中育秧28万亩,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12.05万亩,总产量10.3亿斤,全县种粮积极性稳步提高。

  集中财力重点打造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近三年投入超2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3.2万亩;2023年投资超1亿元建设高标准粮食生产万亩示范片,其中含2个省级万亩示范片、12个县级千亩示范片,推广0.5万亩低镉水稻品种等,全力打造湖南一流、全国先进的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区和乡村振兴标杆区。

  强力助推农业“科技振兴”,优化做强院士农业。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出台《长沙县院士农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院士农业专项支持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率先打造“院士农业”,积极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高质量发展体系,依托春华、路口两个市级农业综合示范片,吸引10位农业院士在我县建成科研基地16个、精心建设隆平稻作公园等。

  优化投入,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化种植,鼓励创新全程社会化服务。进一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扶持了354家各具特色服务模式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全县承包耕地流转率稳定在40%以上,种粮大户数量与规模稳步增长,2023年达648家,其中全县千亩以上种粮大户达19个。通过加强引导、整合资源,有效破解了“谁来种粮”的难题等。

  严格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助推我县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拓宽农机服务领域,探索“机农合一”新机制,截至11月已兑付资金718万元,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机耕、机播(机插)、机收分别达到99.5%、57.8%、99.4%,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1%。

  二、强化涉农资金统筹,保障农林水资金投入

  近年来,县财政不断完善优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加大农林水资金投入,保障农业农村支出。2023年截至11月,农林水支出1.36亿元,同比增长8.41?%。

  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优化资金投入模式。坚持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行业主管部门内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涉农资金补助标准、统筹涉农项目验收程序;坚持项目铺排公开透明,资金监管全程到位。近三年来,通过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共整合铺排涉农项目8968个,整合铺排资金8.22亿元。目前,我县已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补助投资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

  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近三年投入“小农水”建设资金1.3亿元,以“民办公助”方式,采取“自建、自用、自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模式,建成灌排渠道、山塘、机台、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166个。同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办法》等,保障农田基础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三、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3年,县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9485万元用于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全面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其中“一事一议”项目600万元,和美乡村5300万元,其他小水利和农业基础设施项目2285万元,衔接资金1300万元。

  积极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先后拟定《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标杆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建设乡村振兴标杆区规划纲要(2021-2025)》等系列文件,同时,配套出台了《长沙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长沙县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两类型(公益、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

  集中财力打造了“全国文明村”果园镇新明村、“红色产学研示范园”青山铺镇天华村、“省级精品乡村”江背金洲村、“市级五星级美丽屋场”长龙街道湘峰村杨祠盈商小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黄花镇银龙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果园镇田汉社区、安沙镇和平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春华镇、“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亿元村”金井镇等一批乡村振兴的示范标杆。

  整合美丽宜居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等项目资金7370万元,打造8个美丽宜居示范片、32个美丽宜居村庄;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户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的满意率达到98.68%。

  加大畜禽粪污综合治理等投入,坚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实现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100%、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3.09%;秸秆收储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完成率87.5%。

  科学统筹涉农资金,重点保障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根据我县农业发展现状,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工作重点以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要求,2023年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向茶产业、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集聚,科学统筹精准补助,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如“长沙绿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日渐成熟,品牌、品质持续提升,今年1-10月茶叶产量8.04万吨(包括县外订单茶园),实现加工产值26.7亿元,茶产业呈产销两旺良好态势,茶及相关产业综合产值达50亿元等。

  坚持农村改革和发展统筹抓,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明显提升。全面完成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现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截至2023年11月,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8374.11万元,经营性收入3218.69万元,年收入50万以上的村(社区)共计57个。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zs/202312/t20231212_32476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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