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优化公租房保障方式,推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
时间:2023-12-18 文章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12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通知,其中提到,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聚焦十大领域,谋划实施27项重点任务。
在住房领域民生工程方面,通知提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满足城镇新市民、青年人多层次住房需求。聚焦房屋建筑安全和功能,持续改善城乡居住环境。
同时,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制定和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政策,用好土地、财税、金融等各类优惠政策,进一步挖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资源潜力,推进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闲置住房、自有物业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挥国资国企作用,培育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持续做好公租房保障,优化公租房保障方式,推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对其他保障对象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规范租赁补贴发放,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2023—2027年,新增累计筹集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7万套(间、户),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公租房5万套,实施发放租赁补贴12万户。
通知还提到,推进建设宜居安全的居住环境。积极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地区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小区居住功能,优化提升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2023—2025年,新开工改造超过4000个小区。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规范经营性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审批管理,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压实产权人和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房屋,采取停用封闭、除险加固、依法拆除等方式落实严密管控和销号整治,坚决遏止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此外,扎实推动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行动,加强新建农房风貌管控,编制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和制定农房风貌指引,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强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探索装配式、光伏一体化等新型农房建造方式。
原文链接:http://czt.gd.gov.cn/fwjdh/content/post_4301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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