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协同发力 深入推进农业保险数据信息共享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3-12-18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农业保险条例》《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水平,逐步整合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督管理、林业草原等部门以及保险机构的涉农数据和信息,动态掌握参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相关情况,从源头上防止弄虚作假和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
自治区党委、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快建设适应新时期自治区农业保险发展要求的信息系统。财政厅积极牵头,认真研究,广泛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林业和草原、气象、金融监管等部门建议,共同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数据信息共享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旨在通过构建自治区各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林业和草原、气象及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贯通的运行机制来有力解决承保机构获取农业保险管理数据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明确了六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各涉农相关部门协同发力,纵向横向共同做好农业数据信息共享工作;二是承保机构要精准高效提需求,明确数据应用场景、使用成效、存储及销毁情况等内容,同时明确报送相关部门的时间要求;三是由财政统筹各职能部门,紧扣承保机构分类数据清单,确保及时准确提供;四是调动发挥条线保障作用,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加强指导下级部门,充分挖掘和整合各类资源,更大力度支持承保机构开展工作;五是个性化需求及时保障,针对承保机构提出的个性化需求,各部门要及时回应;六是建立三项机制,分别为定期会议、工作联系人、季度总结等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工作方案》出台后,各职能部门、承保机构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共同促进农业保险信息共享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并结合全国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系统及其他省份信息共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自治区农业保险管理数据信息共享运行机制,为促进自治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和贡献。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312/e6374d7ca64044298e9ec281715fd0d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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