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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启动第四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时间:2023-12-28 文章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山西日报记者任志霞报道 12月2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充分发挥高端会计人才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提升山西会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启动山西省第四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据介绍,本期养人数不超过70人,培养周期为3年。培养期间,采取集中教学、跟踪学习、专题讲座、参观见学、交流研讨、实践学习等方式开展。其中,集中学习计划每年安排2-4次,每年不少于20天。培训期间,学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报销,其他培训费用由省财政厅专项经费保障。各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2日。

  其中,选拔基本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会相关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在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领域政策水平较高、理论功底扎实、工作业绩突出的,年龄适当放宽至4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专业条件为所在单位为企业、事业类的,应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含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所在单位为省、市级行政类的,应满足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所在单位为会计中介机构的,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并执业8年以上;所在单位为教学、科研类的,应从事会计相关专业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选拔范围为中央驻晋企业(三级及以上)、省属大中型企业(二级及以上)、上市公司、市属重点企业的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为处级干部的业务骨干、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或财会机构负责人;兼顾一定比例的省内会计中介机构合伙人(负责人)以及省属高校和科研单位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骨干人才。

  


原文链接:http://czt.shanxi.gov.cn/ywyq/czyw/202312/t20231227_94542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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