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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卫健委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21-03-31 文章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高营口市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审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营口市建立了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营口市卫健委按照要求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迅速部署落实

    营口市卫健委能够按照联席会议要求,牢固树立“五位一体”总体发展观,强化“四个意识”,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大局出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和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二、把握公益核心,依法依规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公益诉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特有的职能,营口市卫健委严格执行诉前程序,依法规范行政职权,依法履行职责事项。突出卫生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核心,积极作为,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防止因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导致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从源头减少行政违法案件,为打造营口市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卫生健康法治保障。

    三、加强沟通合作,整体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营口市卫健委落实联席会议职责内容,及时向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通报相关事项,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与检察机关共同建立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向检察机关开放行政执法卷宗、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库,建立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相关信息。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公益诉讼社会氛围

    加强法律政策宣讲,增强公益诉讼的知晓度。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大宣处力度,实时发布信息不断营造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深化工作机制建设,健全诉前建议与提起诉讼相衔接机制。以问题解决为导向,进一步发挥诉前程序的作用。突出医疗卫生领域行政执法办案重点,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xxgk/wst_ywpd/wst_fzjs/202001/t20200102_3717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