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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政税政工作的春夏秋冬

时间:2023-12-30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春季

  早春三月,乍暖还寒,和煦的阳光晒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税政处办公桌的调研报告上,“阿鲁科尔沁旗地处中国北方生态脆弱带,干旱少雨、风大沙多……天然草牧场存在不同程度沙化退化,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载畜量逐年下降……经过二十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反复实践,直到2008年第一个500亩高效节水灌溉优质紫花苜蓿试验田的试种成功,才真正让阿鲁科尔沁旗找到了一条‘生态生计兼顾、生产生活并重、治沙致富共赢’的现代草业发展之路……”

  2023年3月,为进一步支持草业企业发展,助力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在经过激烈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和自治区水利厅,提请自治区政府同意将内蒙古企事业单位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10日期间经营性种植、养殖取用水纳入农牧业生产取用水范围,企事业单位在水利部门规定限额内的农牧业生产取用水(含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免征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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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1日,在经过多轮详细的调研和论证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明确企事业单位经营性种植、养殖取用水纳入农牧业生产取用水范围时限等内容的通知》(内政字〔2023〕192号)。

  内蒙古的草业企业再一次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夏季

  阿尔山——蒙语之意“圣水”,全国知名的矿泉水水源地,地处北纬47度黄金水源带上,与法国的阿尔卑斯山、俄罗斯的大高加索山位于同一纬度,一个大兴安岭深处美丽纯净的水源圣地,水温常年2摄氏度,誉为活性矿泉水。

  近年来,企业和盟市通过多种渠道反映,阿尔山的地理位置导致企业矿泉水运输成本居高不下。内蒙古矿泉水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企业在成本上涨的驱使下提高售价,导致税负增高,企业竞争力减弱,期望可以改变内蒙古矿泉水资源税计征方式,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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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9日,自治区财政厅12楼会议室传来激烈的讨论声,继5月5日召开“调整我区矿泉水资源税计征方式及税额标准风险评估会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自治区财政厅税政处再次邀请各相关单位,针对是否有必要设置东西部差异化税率召开专题研讨会议。5月13日,在内蒙古人民会堂召开的听证会上,自治区财政厅向来自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常委会智库专家、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得到了一致赞同。

  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矿泉水资源税计征方式及税额标准的决定>的通知》(内人常发〔2023〕48号),决定将内蒙古矿泉水资源税计征方式由原从价计征调整为从量计征,税额标准确定为12元/立方米,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夏日炎炎,政策的修改对于企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来说,犹如一支矿泉水沁人心脾。

  秋季

  金秋,毕业季悄然而至,高校毕业生们踏出校园开始新的征程。他们彷徨着、寻找着,还没有确定人生前进的方向。有的人依靠创业之路挣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有的人迈入高高的写字楼开启与衬衫西服和黑咖啡为伍的日子……

  退役,是令那些为守护我们岁月静好而负重前行的军人们为之动容的字眼。功成身退,是军旅生涯的终止,但也是另一段人生道路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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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在国家授权幅度范围内,规定相关限额(定额)全部按照上限执行,用税收政策为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送上了热腾腾的就业创业大礼包。

  这两类特殊人群,一端系着高素质人才的未来,一端系着退役士兵的转型,而对优惠政策的“顶格”执行,已经是在内蒙古就业的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的惯有福利。

  秋风瑟瑟,政策架起的温暖桥梁,让每个人心里都暖洋洋。

  冬季

  内蒙古的12月,大地银装素裹。在强冷空气的加持下,内蒙古最冷地区已达零下47摄氏度。就在这样的环境下,为了走到最近的地方听到最真实的声音,自治区财政厅税政处兵分三路,前往各个盟市进行三项政策调研。

  第一路:为进一步摸清内蒙古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及抵债资产相关情况,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在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挑选部分具有代表性企业进行会谈,收集企业在持有、处置抵债资产时遇到的困难和相关建议。

  第二路:为全面了解内蒙古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总结试点经验,评估试点成效,服务国家决策,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共同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调研工作,在内蒙古东部区和西部区各开展一次实地调研和工作座谈,倾听各盟市典型案例及相关建议。

  第三路:为进一步扶持先进制造业发展,鼓励生产研发设备更新改造,与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共同前往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区开展调研,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了解企业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享受情况及存在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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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雪飘飘,窗外寒风凛冽,调研现场其乐融融,茶杯腾起的热气中,是最真切的笑容。

  税费政策的效应如同杠杆,看似寥寥几字,背后却是数部法律的支撑,而影响的,又是千万内蒙古群众的切身利益。

  这一年,我们审查过的纸质材料已经超过了10000页;

  这一年,我们经手办理回复的文件已经超过了2000件;

  这一年,我们组织参与的调研已经超过了12次……

  每一年,自治区财政税政人都在坚守初心,牢牢把好内蒙古自治区的税费政策关。

  每一年,自治区财政税政人的身影会出现在吃、穿、住、行等各个方面,与群众一起度过暖春、盛夏、深秋和寒冬。

  每一年,自治区财政税政人的身影还会继续出现在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重点行业,为内蒙古的高质量发展续写华章!


原文链接:https://czt.nmg.gov.cn/czdt/czxw/202312/t20231229_2433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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