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下达自治区衔接资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时间:2023-12-30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塔城地区财政局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6万元及时下达塔城市、乌苏市、裕民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为切实管理好、使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地区财政局下发通知并对资金预算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保持政策稳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统筹规划,积极落实乡村振兴保障政策。此次衔接资金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二是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付进度,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突出资金使用成效,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是支持涉农整合政策,确保项目建设落地成效。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要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也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和形成合力。
下一步,塔城地区财政局积极根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资金记账对账、信息公开等基础管理工作,密切跟踪资金执行情况,确保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312/934b252492ec49c89db13b6f502fc9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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