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时间:2023-12-30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采购人主体责任具体有采购预算制定、采购需求调研,采购文件制作、提出供应商资格要求、组织并参加公开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履行与验收等。目前,采购人将主要的精力放在采购文件制作、供应商资格、公开评标及确定中标人等环节,却忽略预算管理、采购需求调研和履约验收管理等,进而导致采购计划在落实过程中出现预算不足或过多、采购文件具有倾向性等问题。采购人应就采购内控管理、加强预算和采购需求调研、强化合同履约验收等方面履行好采购人主体责任,做好采购工作。
一、采购人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对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合理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是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但是在实际的采购过程中,大部分采购人没有认识到采购预算的重要性。因此,采购人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往往是经验数据或者拍脑门数据,导致后期的采购计划和采购目标缺乏足够的科学性,不仅影响了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还导致大量的资金浪费,严重影响单位的经济效益。
存在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调研流于形式。《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在政府采购项目的实际执行环节,很多采购项目的规划性不足,采购人对采购需求调研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导致采购人没有对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合理的、科学的调研分析。
存在过度重视采购实施过程,忽略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政府采购活动中,“重采购、轻验收”现象普遍存在。采购人往往比较重视采购活动的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对供应商合同执行过程缺乏监督。采购项目开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完采购合同,项目进入履约阶段,采购人对项目的执行就有所放松。往往由于内控制度不健全,很多采购人忽略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验收环节。对项目验收流于形式
二、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采购人责任落实管理机制。采购人要认识到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督促本单位采购从业人员加强相关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从思想上对落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二)采购人要加强内控管理和流程控制。以制度形式加以规范采购行为和采购流程,使政府采购工作能够有法可依,尤其是要重点监管采购需求(预算)的调研过程、公开评标行为、合同的履约验收等易出现违规操作的环节。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贯穿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
(三)采购人应当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责任到人,具体负责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在项目立项和编制采购预算之前,对采购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采购需求。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312/c266fad26ce647b9bbe5f2fb8e62c02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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