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监管局:扎实做好财会监督 服务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1-07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广东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统筹谋划、守正创新、担当作为,通过抓好“一盘棋”统筹、构建“矩阵式”机制、拓展“多元化”模式、完善“专业化”体系,扎实做好财会监督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抓好“一盘棋”统筹,落实落细财会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整体谋划。成立财政部广东监管局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对照《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重点。开展财会监督大研讨,提出意见建议,上报专题材料。
二是细化落实举措,夯实工作基础。抓好职责分工这个“着力点”,细化各处室的监督职责和目标要求。紧盯人才建设这个“基础点”,研究制定《财政部广东监管局财会监督人才储备工作实施方案》,分类型建立高层次财会监督人才储备,广泛积聚人才服务财会监督工作,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统筹全局力量,协同推进工作。打破处室界限,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跨处室安排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紧迫性强的工作,形成多个处室高效协同、多项领域有机融合、多种人才优势互补的财会监督工作局面,保质保量完成重点任务。
四是明确纪律要求,筑牢风险防线。制定《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外出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有关纪律规定》,要求外出时间较长的工作组成立临时党支部、设置临时纪检监督员,强化外出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延伸监督链条。
二、构建“矩阵式”机制,强化财政监管合力
进一步深化监管局内部和与其他监管单位合作,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在内部协同方面,加强业务处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利用财会监督领导小组会议机制,推动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监管与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直达资金监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等工作相互融合,提供监管线索。
在财政税收监管方面,与广东省财政厅建立联合会商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与广东省税务局建立增值税先征后返(退)和增值税留抵退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数据交换共享,切实防范风险。
在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方面,充分运用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用好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与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地方资金使用部门日常联系。
在财政金融监管方面,用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签署的《监管协作备忘录》,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
在会计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广东证监局、广东省注协、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监管合作,对中介机构开展联合约谈。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证监局、广东省注协开展财会监督宣讲会,通报典型案例,引导中介机构进一步发挥执业监督、行业协会抓实自律监督作用。
三、拓展“多元化”模式,提升财政监管效能
一是加强查调结合,推动监管过程由“表”及“里”。立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监管工作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精心谋划17个重点调研课题,积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监管工作实效。围绕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主动延伸工作视角,分析研判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形势、研究推进前海、横琴、南沙三大平台建设。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聚焦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在广东投放情况开展调研,推动充分发挥政策工具效用。
二是加强数字赋能,推动监督流程“全周期管理”。在财政预算监管系统三期建设方面,打通数据采集、数据分析、风险预警、成果反馈多环节联动,整合多部门数据,用好穿透验证、智能分析等功能,将丰富的数据资源转化为扎实的监控成果。在驻粤中央单位预算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在监管范围“全覆盖”、要素流动“全透明”、动态监管“全过程”的基础上,新开发预算单位资产监管模块,增加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资产信息,夯实工作基础。
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强化监管成效。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召开2023年广东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培训会,通报近年金融机构财务会计工作存在问题、违规表现形式和处理处罚结果,针对存在的金融运行风险,提出规范管理意见。综合运用会议通报、文件通报、警示函、整改通知书等多种方式,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形成震慑。探索深化贯通协调的有效路径,建立重点监督协同、重大事项会商、线索移交移送机制。
四、完善“专业化”体系,夯实财政监管基础
一是持续强化闭环理念,推动业务闭环。向上,主动加强与财政部司局的请示汇报,建立互动式的工作机制。对内,严格落实业务内部小闭环,覆盖开展工作、上报报告、成果反馈、经验总结业务工作全流程,推动各环节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约束有力,促进监管成效提升。
二是持续健全内控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大力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形成《内控操作规程(2023年修订)》,新增3个内控规程,修订24个内控规程,不断提高内控制度的实效性、针对性。
三是持续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开展12期“年轻干部上讲台”活动,指导年轻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紧扣财政监管工作的热点、难点、堵点,加强年轻干部理论功底。用好重点工作任务平台,将年轻干部编入各工作小组,指导年轻干部全过程参与重点工作。将局内部分专项工作、专项调研等交由年轻干部主办,安排年轻干部独自带队开展专项债券实地核查、部门决算审核、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给年轻干部早压担子、多压担子、压重担子,切实增强年轻干部实践锻炼。
原文链接:http://gd.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312/t20231207_39204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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